三重警遭毒駕衝撞殉職!「撫卹資料」傳隔2月未申報 警局迴應了

今有媒體報導稱新北市警察局時隔2月,至今仍未向警政署提報從優撫卹,警察局也迴應了。(圖/ 劉詠韻攝)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員警黃瑋震,7月13日與同仁駕駛警車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逆向猛烈撞擊身亡,獨留妻子與年僅4歲稚子,並因撫卹金掀起爭議。今有媒體報導稱新北市警察局時隔2月,至今仍未向警政署提報從優撫卹;對此,新北市警察局迴應了。

事實上,行政院今年9月12日才放寬「警界殉職認定」標準,而警政署將依修正後的規定,並審議近期發生的員警執勤遭衝撞致亡故等案件,以保障員警遺族撫卹權益,即符合殉職規定不再侷限搶救災害、執行拘提或逮捕案犯、處理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要件,並追溯適用於尚未經主管機關審覈認定案件。

由於基隆員警在值班臺被撞死、三重警被毒駕撞死,仍尚未審定,因此皆適用新法規定,可望以殉職認定。

新北市警察局指出,爲了替黃員遺屬爭取更多權益,因此依照警政署的修法重點,彙整相關資料報請警政署認定,全力爭取以因公殉職辦理撫卹、並以最高標準核發殉職慰問金。

新北市警察局也進一步說明,針對黃員撫卹相關補助項目,其中「殮葬補助費」、「公保死亡給付」、「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因公死亡遺屬慰問金」等三項,已陸續於7月陳報,並於 8月份撥入遺屬帳戶。

據瞭解,黃員隸屬的單位三重分局均有設立專責人員與遺屬保持聯繫,而黃員遺屬對於新北市警察局、分局辦理撫卹金相關事宜並無異議,且對於過程均有了解,並認警局單位對於撫卹金無拖延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