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執勤身亡竟不算殉職? 羅智強籲:警政署撫卹請從寬認定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黃姓員警日前駕車巡邏,遭毒駕男逆向衝撞身亡。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6日)表示,傳出黃姓員警只能算「因公死亡」獲得撫卹,但「因公死亡」的撫卹,與「因公殉職」差距極大。他強調,自己要爲警請命,希望警政署要從寬認定,檢討相關規定,真正讓警察人員無後顧之憂,執勤時更安心。

羅智強於臉書表示,基隆八堵蘇姓警員在值班臺值勤時,遭貨車衝撞死亡,基隆市警局以「因公殉職」呈報,但警政署審查時質疑「未達標準」。而新北三重黃姓員警駕車巡邏時,遭吸毒男子開車逆向高速衝撞身亡,新北市警局以「因公殉職」提報,爭取最優撫卹,也傳出恐不符資格,只能算「因公死亡」。

羅智強指出,但「因公死亡」所能獲得的撫卹,與「因公殉職」差距極大。而且根據媒體報導,三重黃姓員警若屬「因公死亡」,依年資僅能獲「80萬元」撫卹。

羅智強再指,2017年一名陳姓國道警察處理高速公路車禍時,遭追撞身亡,當時也以「因公死亡」辦理;引發爭論後,警政署才准以「因公殉職」撫卹。雖然事後警政署在2018年放寬「因公殉職」定義,但仍限定「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才能算因公殉職。

羅智強認爲,警察肩負維護治安重責,是容易發生意外的高風險工作,警政署現行規定過於狹隘,對警察權益的保障仍然不足,也與民衆期待有落差。

最後,羅智強呼籲,目前八堵及三重員警「因公殉職」案件尚在審查。他要爲警察弟兄請命,請警政署從寬認定,並再次檢討相關規定,真正讓警察人員無後顧之憂,勇於任事,執勤時更安心。

▼羅智強爲警察請命,呼籲撫卹從寬認定。(圖/翻攝自Facebook/羅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