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與雙胞兒 更一審改判無期

男子陳宏嘉涉在2019年間掐死女友,再將親生的雙胞胎兒子丟洗衣機悶死,曾二度判死,更一審昨宣判,判處無期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合議庭由審判長紀文勝、受命法官紀佳良、陪席法官姚勳昌組成,雖仍認定陳涉犯對兒童犯殺人罪,但以陳有悔悟之心,已賠償三四四萬元到檢方專戶,撤銷死刑判決。

審理期間,律師聲請對陳做補充鑑定,要求當時做量刑前評估調查報告鑑定人出庭交互詰問;陳女家屬昨未到庭,但準備程序時,母親、妹妹等人拿着三名死者遺照,聲淚俱下控訴,向法官請求判死刑。

陳女母親當時說,不會拿兇手一毛錢,女兒遇害以來「每晚都哭紅雙眼,沒有一晚睡好覺」、「死都不會與兇手和解」。

更一審審酌,陳宏嘉犯案動機與成長環境、案發時巨大壓力有關,陳經歷父親酗酒家暴、母親精神病發作,養成低自尊、抑鬱、悲觀人格,案發前身體因素無法工作,加上母親與陳姓女子不合,需要搬家,陳女又與男客曖昧等多重壓力,欠缺家庭支援下,無法排解壓力犯案。

更一審指出,陳坦認犯行,案件審理時表達繼承長輩遺產,願意將不動產賠償給死者家屬,已委家人匯款三四四萬餘元到臺中地檢署專戶內,加上目前名下仍有具相當價值不動產,有意願、積極填補犯罪損害,有減輕陳犯行責任依據,改判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陳宏嘉二○一九年十一月不滿同居陳姓女友擔任傳播小姐疑與異性曖昧,獨留他照顧兩名十月大雙胞胎兄弟,見陳女返家掐死陳女,再把兩名兒子丟進洗衣機內,覆蓋厚重毛毯,不顧兒子在洗衣機內哭鬧,悶一個小時致死。陳案發五天後在彰化一間網咖落網,一、二審都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