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平等互惠無論國籍皆可申請 國賠修法仍待審
陸委會指《國家賠償法》對於中國大陸人民請求國家賠償,無明文規定。圖爲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行政院發函指出,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對此大陸委員會昨只重申,按照《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系「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國家賠償法》對於中國大陸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未有明文;針對法務部擬具的國賠法修正草案,陸委會僅贊同法務部刻正擬具的修正草案內容與修法精神。至於大陸人民得否參照「平等互惠原則」精神,具體個案應由受理賠償機關及法務部本於權責審認。
而行政院在2021年9月2日的院會,通過法務部國賠法修正草案,包括刪除第15條條文中的「平等互惠原則」,未來新法通過後,凡在我國領域內發生的國家賠償案件,不論國籍,都可依法請求,以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不過,草案迄今仍在立法院待審。
大陸涉臺人士強調,他們注意到臺灣法務部表示,未來國賠法將刪除平等互惠原則,無論國籍均得請求,也就是大陸人日後也可請求,徹底解決該問題。民進黨當局卻刻意藉由臺灣國賠法的漏洞,來炒作兩岸爲兩國,其心可議,把單純法律問題上綱到兩岸政治定位,非常不恰當。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教授唐永紅告訴本報,民進黨政府否定將大陸人民視同中華民國國民,是基於其一貫的政治主張與立場,即認爲兩岸是兩個不同國家、一邊一國、一中一臺的定位。對於外界質疑行政院此舉是「隱性臺獨」,唐永紅直言早已是「公開地搞臺獨」。
唐永紅進一步指出,在該函釋做出的30年前,臺獨勢力弱小,當時兩岸也都認同一箇中國,然而,當前臺灣的法律制度,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仍涵蓋大陸地區,在相關法律並未修改下,民進黨政府此舉屬於其自身的政治解釋,不僅沒有依法、甚至已是違法違憲的解釋。但他也補充,民進黨還不敢修改法律,把大陸地區排除在法律體系所規定的領土之外,還不敢在臺獨道路上走完最後一哩路(即所謂法理臺獨),「因那必然引致臺海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