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空白地明年將大量解放?內政部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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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劃法》將於明年4月30日上路,其中劃設山坡地農地的國土功能分區,遭質疑有大量解放山坡地空白地之虞。國土管理署今天澄清,各地方政府劃設山坡地的國土功能分區,都是依照土地使用現況及各級國土計劃指導,後續也由農業主管機關進行管理,並無大量解放山坡地空白地情形。

審計部日前報告提及,依《國土計劃法》劃設山坡地農地之國土功能分區,恐不利國土保安及水土保持。國土署強調,內政部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之全國國土計劃已明文規定,屬具有糧食生產功能且位於山坡地之農業生產土地,以及可供經濟營林、生產森林主副產物及其設施之林產業用地,於符合該計劃所訂條件下,得劃設爲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

國土署指出,該分類之定位即屬供山坡地農、林產業使用之區域,地方政府亦依照前開計劃指導進行劃設,劃設過程亦會同農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檢視劃設合理性,並作適當調整。

此外,國土計劃法之所以規定應劃設農業發展地區各分類,即因應糧食安全、確保農業生產環境需要,再由農業主管機關依權責因應農、林、漁、牧產業永續需要,銜接權管法令據以管理。

因此,國土署表示,未來國土計劃正式上路後,針對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土地涉及農、林產業之資源分配、水土保持管理等事項,系由農業部其所屬單位依權責,納入農業、林業、水土保持等權管法令妥予規範。

目前各地方政府刻陸續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審議,國土署強調,內政部亦將會同農業部依劃設條件及農、林資源條件,確實檢核及審議繪製成果,透過各部會橫向合作,以符合國土計劃爲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之核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