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出臺19條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新京報訊 據“太原發布”微信公衆號消息,多渠道支持住房消費,多形式消化商品房庫存,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日前,山西省太原市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6個方面出臺19條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措施》強調,取消各項住房限制性措施。繼續執行解除住房限購、限售、限貸、限價等限制性措施的有關規定。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優化住房信貸支持政策。在太原市範圍內購買首套及第二套商品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爲不低於15%,取消新發放首套、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貸利率,進一步減輕購房居民家庭房貸利息支出。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在太原市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首付款,根據全市公積金資金結餘情況,適時擴大公積金購房提取範圍至父母或子女。

同時,適當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對高層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現役軍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上浮30%。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貸”標準,對於2014年12月31日前發放的公積金貸款,不再記入公積金貸款次數。

《措施》明確,多形式消化商品房庫存。大力開展住房以舊換新活動,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在太原市範圍內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在前述規定期限內換購住房時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上浮30%。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以舊換新購房家庭在住房按揭貸款方面簡化貸款流程,優惠貸款利率。鼓勵經紀機構設立“以舊換新專屬簽約室”,對以舊換新二手房源優先匹配客戶,對成功完成以舊換新的相關房源,給予中介費減免優惠。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參加“以舊換新”活動但未完成新購住房的購房家庭全額退還意向金。

此外,《措施》在促進保交房工作、優化商品房供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等方面也制定了詳細的措施。

編輯 劉夢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