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樓市,重大調整!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規劃資源局8月27日聯合發佈《關於優化本市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應結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優化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標準。根據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家庭人口結構、住房套型的市場需求以及住房建築設計和施工等情況,上海市多層、小高層、高層建築的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標準分別調整爲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提升住房套型配置均衡性,引導套內空間合理佈局。
記者注意到,以往,上海多層、小高層、高層的中小套型住宅建築面積上限分別爲90平方米、95平方米和100平方米。《通知》將多層、小高層、高層的中小套型住宅建築面積上限調高、中小套型佔比調低。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此次政策表明,上海立足供求關係變化,以改善型住房需求爲導向,在戶型政策上作出進一步放寬和引導。此次政策的核心要點就是提高住房建築面積的標準,上海市多層、小高層、高層建築的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標準分別調整爲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
“該標準意味着,後續在新房的建造設計上,各樓盤項目會有戶型更大的房源推出,客觀上滿足了不同的認購需求。”嚴躍進表示,該標準也在很大程度上說明,傳統住房緊缺的時代過去,住房產品設計更加註重戶型寬敞的導向。
《通知》指出,優化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比例。原則上,中外環間區域不低於70%,中環以內區域不低於60%,新城和南北轉型重點區域不低於60%,外環外其他區域不低於50%。繼續將新建各類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的5%保障房和15%自持租賃房等納入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結構統籌範圍。根據市場主體住宅產品適銷等情況,符合《關於進一步完善上海市詳細規劃實施深化的工作意見》中所列住宅套數調整適用情形的,結合統籌實施方案,可適當彈性調整。
此前,中小套型佔比爲60%到80%。2016年上海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優化本市土地和住房供應結構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要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應,“進一步加大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比例,中心城區不低於70%,郊區不低於60%(部分矛盾突出區域亦爲70%);軌道交通站周邊區域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比例提高到80%以上;保障性住房的中小套型供應比例,中心城區爲100%,郊區不低於80%。”
嚴躍進表示,政策優化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比例,將對後續不同區域的中小套型供應結構產生影響。數據顯示,中小戶型比重最大的區域是中外環之間,這比較符合目前剛需購房者的需求。此外,過去偏遠的區域並沒有刻意強調中小套型。
《通知》提到,加強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結構的區域統籌。加強區域協調,相關區(管委會)可根據城市總規、單元規劃,對擬規劃用作商品住房的地塊按照建築面積總量不變原則,統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新出讓的商品住房地塊在一定時間內做好項目統籌平衡;具體地塊規劃設計條件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
“加強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結構的區域統籌,意味着後續各開發商戶型設計方面的靈活性增加,空間增大,這也有助於房地產市場進行產品優化,實現產品適銷對路。”嚴躍進說,上海政策代表了全國房地產行業的新趨勢,即住房產品在追求好房子方面持續發力。對於購房者來說,好房子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寬敞舒適,當前戶型政策具有非常好的導向和啓示。
責編:葉舒筠
校對:王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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