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租房後搬離,房東說房子貶值索賠80萬,法院判決令人意外

上海有個女的,租了套房和有精神問題的媽媽一起住,租金一個月7000塊。

後來她搬走了,房東卻突然知曉其媽媽的病情,找她要80萬,說是因爲她們住過,房子現在不值錢了。

女的感到自己的母親被羞辱了,加上身上確實沒什麼餘錢,就與房東爭論起來,死活不願意給錢。

於是兩人就鬧上了法庭,請求法院給一個公正的判決。

案例回顧:

在上海這座繁忙的大都市裡,有一位女士小王,她爲了更好地照顧患有精神問題的母親,決定租一套舒適的房子。

她特意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公寓,租金每月7000元,雖然不便宜,但小王覺得爲了母親的生活質量,這筆錢花得值。

小王和母親搬進了新家,儘管母親的精神狀況時好時壞,但小王始終耐心照料,盡力營造一個溫馨的家庭環境。

幾年後,母親的情況有所好轉,小王決定搬去一個更適合兩人生活的住所,於是她們搬離了這套公寓。

本以爲她們母女倆將會這樣開始美好生活,沒想到,搬走後不久,房東突然找上門來,聲稱因爲小王和她母親曾經住過,房子現在貶值了,要求小王賠償80萬元。

房東給出的理由認爲,小王的母親的精神問題影響了房子的價值,讓房子變得不容易租出去或賣出。

小王感到非常震驚和憤怒,她認爲自己租房期間一直按時支付租金,保持房屋整潔,沒有任何違約行爲,而關於說母親精神問題影響了房子的價值,這簡直是侮辱!

精神病人就應該被歧視,被侮辱嗎?

她房東的要求簡直是無理取鬧!果斷拒絕了房東的索賠要求,但房東不依不饒,堅持要小王賠償。

雙方爭執不下,最終只能對簿公堂。

法庭上,房東振振有詞,說小王的母親有精神問題,這讓其他潛在的租客或買家望而卻步,房子的價值因此受到了影響。

小王則辯稱,她租房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爲,且房東的說法缺乏法律依據。

關於對待精神病人的態度在網絡上一直有所爭論,這個案件一出,也有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有支持小王母女倆的:

“房東這是在敲詐勒索,小王沒有做錯什麼。”

“支持小王,她已經盡到了租客的責任,房東的要求太過分了。”

也有對小王母親有所偏見的:

“房東可能也是真的擔心房子的價值,只是處理方式不對。”

“感覺法院應該考慮一下房東的擔憂,畢竟精神問題確實可能影響房子的租售。”

那麼面對如此輿論,法院會如何判決呢?

案例分析:

法官審理了此案,發現小王在租房期間確實沒有違反租賃合同的行爲,而且房東也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房子價值的下降與小王和她的母親有直接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法官認爲房東的索賠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最終,法院作出了令人意外的判決:房東不僅無權要求小王賠償80萬元,還要承擔此次訴訟的全部費用。法院認爲,房東的索賠行爲屬於惡意訴訟,浪費了司法資源。

這個判決結果讓小王感到欣慰,也讓房東感到羞愧。小王拿着判決書,心裡的大石頭終於落了地。她想,法律是公正的,會保護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