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個一次性超聲刀頭被重複使用!中山開出300餘萬元罰單

明明是標註“一次性使用”的超聲刀頭,爲何還被重複使用?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廣東省中山市衛生健康局對某醫療機構給予警告處罰,中山市醫療保障局責令該醫療機構退回違規支出的醫保基金600萬元,並處罰款300餘萬元。日前,該醫療機構結合檢察建議和整改發現的問題,專門就一次性高附加值醫療器械出臺管理辦法,堵塞制度漏洞,規範醫療管理。

“一次性”超聲刀頭被重複使用

“中山市人民醫院等2家醫療機構重複使用‘一次性’超聲刀頭2409個,涉及1.51萬人次……”2023年8月初,一則涉及中山市醫療安全的消息在網絡上擴散,引起廣東省和中山市兩級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的注意。廣東省檢察院立即將此線索移送中山市檢察院辦理。

超聲刀頭在當前的手術診療中扮演何種角色?爲何中山市重複使用“一次性”超聲刀頭涉及人數如此之多?情況是否屬實?中山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檢察官迅速開展了調查。

據專業人士介紹,超聲刀是一種超聲能量外科手術器械,利用超聲的空化效應和高頻機械振動改變生物組織的結構和狀態,主要用於外科手術的生物組織切合與血管閉合等操作,超聲刀頭分爲一次性使用和可重複使用兩種。在調查中,檢察官查看了醫療機構所使用的超聲刀頭產品,產品外包裝和說明書均標明“一次性使用”或“可重複使用XX次”等字樣。爲何有的醫療機構重複使用“一次性”超聲刀頭?

經進一步調查瞭解,被醫療機構重複使用的“一次性”超聲刀頭多爲進口品牌。在2021年底多省醫保部門實現集中採購之前,國內超聲刀頭市場主要是由進口品牌佔據,單個價格多爲3000元至4000元不等。有的醫療機構爲了降低手術耗材成本,自行將用過的“一次性”超聲刀頭消毒滅菌,在手術中重複使用。2021年底,廣東等16省開展超聲刀頭集中帶量採購,多種國產超聲刀頭包括可重複使用超聲刀頭上市,超聲刀頭價格大幅下降。

違規使用超聲刀頭隱患重重

隨着公益訴訟調查的深入,檢察官發現,我國多部法律法規都對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作出明文規定。《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產品說明書等要求使用醫療器械。國家藥監局於2023年修訂的《超聲軟組織手術設備註冊審查指導原則》,在產品清洗消毒滅菌、開展產品試驗、穩定性研究等方面,都對可複用產品作出具體要求,與一次性使用產品具有明顯差異。

一次性使用超聲刀頭往往具有狹長且不可拆卸的複雜管腔結構,容易被病人的組織碎片、血漬所污染,成爲病毒和細菌繁殖的溫牀。生產廠家按照一次性使用要求設計、生產的超聲刀頭,不會提供清洗、消毒、滅菌的方法,醫院自行消毒後重復使用,會加大手術交叉感染的風險,對患者的醫療衛生安全造成隱患。

同時,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而支出醫保基金的行爲,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定點醫藥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提供醫藥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維護公民健康權益”等相關規定,屬於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公益訴訟追回醫保基金658萬餘元

檢察官經調查認爲,醫療機構在經營過程中固然要考慮耗材成本,但保障醫療衛生安全、避免交叉感染風險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義務,醫療機構應當以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至上,依法依規開展診療活動。在國家醫保部門已開展集中帶量採購、市面已有可重複使用產品供選擇、產品價格大幅下降的情況下,醫療機構更應嚴格遵守規定,儘快規範一次性使用超聲刀頭等高附加值醫療器械的使用和管理。

2023年9月初,中山市檢察院對上述線索進行行政公益訴訟立案,並密集走訪醫療機構、市衛健局和市醫保局,與行政業務人員、衛健系統專家進行座談,同時查閱了大量資料、案例。通過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檢察官認爲問題基本屬實,衛健、醫保部門的前期調查也印證了檢察官的調查結果。

隨後,中山市檢察院向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中山市衛生健康局、中山市醫療保障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該市衛生健康局依法處理涉案醫療機構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規定的行爲,加快規範醫療機構一次性高附加值醫療器械的使用和管理;督促該市醫療保障局依法處理涉案醫療機構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行爲,追回違規醫療行爲支出的醫療保障基金。

收到檢察建議後,中山市衛生健康局依法立案調查。中山市醫療保障局依法向涉案醫療機構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追回其重複使用“一次性”超聲刀頭而違規支出的醫保基金658萬餘元。截至目前,涉案醫療機構已經全額退回醫保基金658萬餘元。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