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猥褻未即時通報她遭拔法官職 上百人到司法院聲援姜麗香

一名少年疑遭「打手槍」,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姜麗香因未保持中立,違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令,出具法官意見書不贊成通報,也將法官意見書透露給與本案無關的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上月15日判兩法官免職,轉任司法事務官。今有上百名民衆到司法院聲援姜麗香,希望「挽留好法官」。

38歲的林姓機構主任被控猥褻,被害少年是臺東地院朱姓女少保官保護個案,朱女得知後舉報;檢方查扣林的手機,發現臺東地院前主任調查保護官洪幸傳給林的LINE訊息,內容包括相關訪視、觀護工作輔導紀錄及公文。2021年2月22日,檢、廉會同臺東地院政風室人員搜索洪幸辦公室,查扣相關證物,帶回洪女和朱女等人。

林因向媒體爆料女檢察官林靖蓉藉問案打探他和東院一名法官性向,卻再牽扯出他和洪女與法官們討教司法策略。

職務法庭認爲姜麗香年資26年,她是裁定少年保護處分的法官,在得知少年是疑似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後,竟揭露他遭性侵害的訊息給侯弘偉非但未依法通報,反而主張不應通報,妨礙少年受法律及時保護與協助的權利;姜女另泄漏資訊給侯,嚴重侵害他人隱私,已不適宜續任法官職務。

今天約有上百名民間團體、退休法官、和法院同仁到司法院陳情。19歲的黃姓大學生表示,他的夢想是成爲中餐廚師,開一間餐廳,但這看似平凡的夢想卻得來不易。黃說,因生活在不健全的家庭加上成績不好,國中時叛逆,曾被姑姑鎖在地下室、全身脫光燙熱水、打幾百棍;後來又認識一羣「兄弟」,他從偷竊到販賣毒品,從無名小卒到警局的常客。某次犯案終接觸到姜麗香,姜法官說「你聽好,我準備感化你,最好做好心理準備」,就這樣被收容了。

黃說,少年觀護所都叫姜麗香「姜媽媽」,號稱「感化大王」,他後來被裁定安置輔導,送往位花蓮信望愛少年學園,那時的他還不瞭解爲什麼她要這樣做,臨走前,姜法官提醒「順服管教」和「不要再說謊,有做就是有做,沒做就是沒做」。在花蓮的第三年,他決定要讀大學、要做廚師,並且不再犯法。

姜麗香的大學同學、律師田振慶表示,單從判決書可知悉姜麗香的動機是想要查明真相,是出於善意,這與一般所謂的讓人民失去司法信心的惡劣行徑或不法動機,天差地別。田認爲近十年來法官撤職、免職的處分,都是些收賄、私德不佳、觸犯刑法、曠職、辦案草率、拖延案件進度致嚴重侵害人民訴訟權益等情形,姜麗香縱有違失,懲戒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專委林柏君代表收下陳情、連署書,姜麗香上訴案將由第二審審判長、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審理。

律師田振慶表示,單從判決書可知悉姜麗香法官的動機是想要查明真相,是出於善意,這與一般所謂的讓人民失去司法信心的惡劣行徑或不法動機,天差地別,懲戒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王宏舜/攝影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姜麗香遭懲戒法院判免職、轉任司法事務官,上百名聲援者今到司法院陳情,希望留下「好法官」。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