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共同詐領助理費261萬元 苗縣議員禹耀東父子遭起訴
苗栗縣議員禹耀東涉嫌聯同兒子詐領議員助費,遭苗栗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謝明俊攝)
苗栗縣議員禹耀東涉嫌聯同兒子詐領議員助費,遭苗栗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查辦苗栗縣議員禹耀東涉嫌自2014年10月起至2019年7月間止,已知悉其子已有其他正職工作,仍虛報其子爲公費助理,詐領每月4萬元薪資和春節慰勞金,總計詐得261萬餘元,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智玲偵辦後於今年1月30日偵查終結,並依禹耀東父子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全案繫於2023年4月間,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檢具相關資料向苗栗地檢署報告,經苗檢指派檢察官張智玲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後,於2023年4月10日指揮台北市調處、苗栗縣調站,持苗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展開搜索及傳喚行動,搜索地點包括禹耀東住所及服務處等地。
檢方調查後認定禹耀東涉嫌自2014年10月起至2019年7月間止,知悉其子已有其他正職工作,仍虛報其子爲公費助理,詐領每月4萬元薪資和春節慰勞金,總計詐得261萬餘元,相關犯罪所得已經由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核發裁定予以扣押在案。
苗栗地檢署呼籲任何公職人員均應廉潔自持、謹守本分,勿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對於任何公職人員所涉貪瀆不法案件,本署仍將持續整合相關肅貪能量,以辦案爲反貪的最有力宣傳,維護各界對公務員廉潔執行職務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