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入學、中高考、醫保……浙江出臺全國首個省級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方案
近日,省民政廳、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辦等21部門聯合印發《浙江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這是全國首個省級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政策文件,對於健全兒童權益保障制度,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更好地保障流動兒童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開展精準監測摸排,建立流動兒童信息臺賬
《方案》部署開展流動兒童監測摸排和統計分析工作,明確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納入流動兒童監測摸排範圍(城市中心城區的市轄區之間異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對監測摸排發現存在家庭生活困難、自身殘疾或重病、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流浪、心理或行爲異常等流動兒童,以及主動提出救助幫扶需求的跨鄉鎮(街道)的流動兒童,按“一人一檔”要求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臺賬,定期開展走訪探視,及時提供和鏈接關愛服務。
完善公共服務措施,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
《方案》以促進流動兒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爲重點,完善保障措施,加強關愛服務,進一步提升流動兒童權益保障水平。
在權益保障方面,推動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滿足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段隨遷子女就近就讀公辦學校或享受政府購買學位(服務)。推行隨遷子女積分量化入學制度,實行隨遷子女就地參加中高考升學。落實學前教育段隨遷子女保教費與戶籍生同等待遇,義務教育段隨遷子女按規定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建立居住地管理的婦幼健康服務模式,推進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做好持居住證的流動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加強流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暢通“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分類做好睏難流動兒童生活保障。
在關愛服務方面,從加強監護支持和干預、心理健康關愛服務、精神文化生活服務、法制安全教育服務、城市融入服務等細化工作舉措,優化管理服務,促進兒童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結合兒童現實需求,制定流動兒童服務清單
根據《方案》相關內容,制定了《浙江省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展保障等6個方面,明確了健康和托育、義務教育、基本生活保障、心理健康、法制安全教育、城市融入等20項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項目。
《方案》明確提出,要將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平安浙江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創建等統籌推進。建立完善議事協調等工作機制,健全完善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網絡,確保各項關愛服務政策落實。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志願者、愛心人士、愛心企業參與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流動兒童的良好氛圍。
來源:浙江發佈
編輯:瞿含張
二審:曾雲畢
三審:林 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