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剴剴拒國民法官參審 律師喊「起訴不合法檢」:小看素人

▲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劉彩萱(左)與妹妹劉若琳(右),聲請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25日被提訊到臺北地院開庭。(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被起訴後聲請不採用國民法官參審,臺北地院今(25日)開庭調查,劉彩萱的律師主張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本件應不受理判決」,檢方回敬「難以苟同」律師的不實指控,劉若琳聲稱遭檢方違法取供,剴剴家屬委任律師質疑劉若琳始終否認犯罪,「爲何要否認自己的否認」,法官諭知評議後一併裁定。

今庭訊中,劉彩萱的律師以北檢偵辦臺灣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所涉京華城容積率案、頻出現媒體揭露偵查秘密爲例,挖苦檢方「示範何謂偵查不公開」,並指剴剴案偵辦過程也有同樣情形,質疑檢方泄密操縱輿論,起訴後更發佈新聞稿給媒體報導「洗一波」,造成大衆對劉氏姊妹產生偏見。

▲聲討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的民衆,在臺北地院寶慶院區外舉布條痛罵。(圖/記者黃克翔攝)

律師批檢方做最壞示範、挑戰《國民法官法》禁止造成法官預斷的規定,難以期待本案能有公平審判,因此主張檢方起訴不合法、「本件應不受理判決」,不然也應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以免素人國民法官看了本案錯誤報導內容而心證偏頗,若法官不准許這2項主張,至少應裁定本案准備程序不公開。

劉若琳的律師也持相同理由,認爲檢方透過媒體加油添醋報導本案、將劉氏姊妹貼上標籤,且本案備受矚目,可能成爲素人國民法官的大衆,將被相關報導污染心證,甚至律師近期訪談證人都被拒、理由是怕作證幫姊妹倆也會被當成壞人。

劉若琳的律師並聲請勘驗檢方偵訊光碟,查明有無被不當取供及筆錄記載真實性。劉若琳聲稱,偵辦檢察官「一直用言語攻擊我」、「不聽我解釋,說我想着怎麼脫罪」、「一直講一直罵」、「跳過一個問題又跳到另一個問題」。

▲剴剴案今開庭主法庭位於臺北地院寶慶院區,另於院本部加開延伸法庭,兩處合計100多人旁聽。(圖/記者黃克翔攝)

法官細問劉若琳有無被逼迫「檢察官要妳說是,妳只能說是」,或者「檢察官不接受妳的回答,但還是照着妳的說法記筆錄」。劉若琳跳針表示當下很無助、不知怎麼辦,「檢察官一直用他的方式,要我順着他的話回答」,因爲心裡很慌,「所以我有時候沉默」。

公訴檢察官反擊劉彩萱的律師主張本案起訴不合法、應公訴不受理等語,毫無法律依據,更與事實不符,本案偵辦檢察官保密到家,爲剴剴驗屍時,外界無人知曉,後因民代開記者會揭露,媒體纔開始報導,且家屬、律師也知偵查內容,檢方絕沒泄密更沒帶風向。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中)旁聽剴剴案開庭,批涉案的保母姊妹「這叫謀殺!」(圖/記者黃克翔攝)

公訴檢察官回酸劉彩萱的律師,似乎小看素人國民法官沒有獨立思辨能力,彷彿看過媒體報導就會被左右、無法依證據認事用法,「難道被媒體報導過的刑案,就不能起訴、不能審判?」何況本案無論素人國民法官是否參審,原則都要公開審理,尤其虐童議題受大衆關注,公開審理有助於防止再出現下一個被害人。

剴剴家屬委任律師支持國民法官參審並公開審理,因過程透明、可受信賴,《國民法官法》有相關規定防止審判不公,例如選任國民法官時剔除有偏頗之虞的人選、審理中可解任不適任的素人國民法官。

剴剴家屬委任律師更指沒必要勘驗劉若琳偵訊光碟,因她始終否認犯罪,「爲何要否認自己的否認」,實務上僅會勘驗未成年犯的不認罪供述,因未成年人有「心理孱弱性」,但劉若琳已成年、「而且成年非常久了」,劉若琳所稱遭違法取供,也不符合法定「不正訊問」類型。

檢方強調劉若琳如遭不當取供,「怎還會記載她否認犯罪」,檢方偵辦階段本就可依現有證據,打斷、彈劾、否定被告的辯解,至於問案口氣是否和善「屬於主觀認知」,更重要的是劉若琳歷次偵訊僅1次沒有律師陪同,那次因律師解除委任,檢方給她時間勸說重新找律師,劉若琳說不用、同意單獨應訊。

法官諭知評議後裁定是否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以及是否准許勘驗劉若琳偵訊光碟。今庭訊吸引共100多人旁聽,還有人在主法庭的北院寶慶院區外舉布條,痛罵劉氏姊妹「虐童人魔罪大惡極」、「惡魔保母」等語,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專程旁聽,受訪怒批劉氏姊妹「這叫殺人、這叫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