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 緝毒英雄羈押禁見

澎湖縣調查站組長陳麒元2019年至2020年間,在嘉義市調查站任職調查專員期間,遭控藉職務向毒品受刑人家屬收賄,讓受刑人與親人私下碰面,遭廉檢調搜索聲押禁見。記者魯永明/攝影

裁定指出,考量陳麒元犯後態度及人性,認有逃亡可能,加上供述與證人前後矛盾,曾要求銷燬詢問光碟,有湮滅證據行爲。陳的資歷及人脈,有能力逃亡並串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

陳麒元是在嘉義市調查站服務期間,被控收賄給受刑人「特見」福利,但司法警察借提人犯,基本是三人一組,陳如何避開兩位同事,私下讓受刑人使用手機並安排家屬碰面?是偵查重點。

廉政署同步約談新北市處調查官林亞辰(原嘉義市站毒品承辦人)、嘉義市站楊姓調查官、以及雲林縣站調查官吳宗哲,查證過去與陳麒元借提人犯過程。調查官均證稱,確實曾見過江姓、陳姓受刑人,但沒看到陳拿過禮品或其他現金,陳也從未給他們好處。

陳麒元供稱,調查官在辦案時,會適度「施以小惠」讓人犯態度軟化,例如打親情牌、會見親人等,可與受刑人建立互信,雙方成爲朋友後,能問出更多案源,或讓受刑人供出更多共犯,此類偵查技巧相當常見,並無收賄或接受不正利益。

但檢方長期監控資料顯示,陳麒元2019年至2020年間,確有收賄等不法情事,他辯稱的「偵查技巧」,顯超出合理範圍,不足採信。

陳麒元是調查班42期,投入緝毒工作15年,常能發掘不少案源,績效不錯,是調查局「緝毒英雄」,但辦案常走鋼索,頗受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