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桃檢檢察長彭坤業關說案 邱太三發聲明澄清絕無關說

▲前法務部邱太三遭指捲入檢察關說案,發聲明澄清。(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爆發疑似關說事件,是因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向彭坤業陳情」,纔會引爆關說疑雲。邱太三剛剛發表聲明澄清,是爲了避免外界司法機關的不當揣測,纔會依法轉介陳情內容,並非介入個案。他也澄清,早就已經主動聯絡調查小組,「本人坦蕩、絕無介入個案關說」。

桃園地檢署去年查出一名醫師逃漏稅5億元,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期間,傳出桃檢檢察長彭坤業疑似關說,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承辦檢察官認爲有異,不願接受,結果檢察長竟指示其他其他檢察官來取代協商工作事發後引起檢察界震盪,法務部責成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高檢署由襄閱主任檢察官宋國業組成調查小組,帶領檯高檢檢察官許鈺茹周士榆,一併調查。法務部長蔡清祥也於日前將彭坤業調離檢察長職務,轉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靜待調查。

而媒體2日報導,引爆本起關說案件的人,竟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媒體指稱,邱太三與彭坤業爲臺大法律同學,邱太三擔任部長時,拔擢彭坤業出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2人關係匪淺。彭坤業在接受高檢署調查小組調查時,主動說出是邱太三轉告此事,他纔會依法辦理,並未關說。

至於邱太三也在2日傍晚發表聲明,澄清並未關說,他是收到陳情人的申訴後,爲了避免外界對司法機關不當揣測,纔會依法將陳情的內容,轉告彭坤業。邱太三強調,「本人坦蕩、絕無介入個案關說」。

以下爲邱太三聲明全文

針對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司法個案一事,本人發表聲明如下:

第一,本人爲收受陳情,陳情轉知是依據人民陳情要點,依法進行,不是介入個案。

本案系本人三月中旬收到陳情人申訴,認爲公訴檢察官於本案認罪協商的進行,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455-3條第二項規定,故本人即並同陳情人書面資料,依據人民陳情要點規定非屬權責機關者移轉給權責主管機關(桃園地檢署)逕處。

第二,之所以收受陳情,是因爲陳情人指稱本案已就認罪協商達成協議無故生變,轉知桃園地檢,僅是希望避免外界對司法機關的不當揣測

陳情人指稱本案起訴後,公訴檢察官與當事人及其委任律師同意展開認罪協商程序雙方多次在法庭或檢察官辦公室就本案認罪條件(罪刑罰金、沒收)進行協商,在近四個月不斷溝通討論協商後,已就本案刑度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罰金總額及沒收等條件達成共識,唯幾天後,公訴檢察官卻片面且未告知具體理由的表示,將不在法院審理程序完成協商。

陳情人表示詫異與不解怎會有如此轉折,其後陸續有外界熱心人士向其表示,可能是「少做了一些事」,所以檢察官才反悔。陳情人認爲本人熟悉司法檢察法制,故來請教諮詢法律問題癥結,其除表示認爲檢察官違反刑訴協商規定,也告知外界對檢察官此做法的猜測建議。本人認爲這類不當揣測對司法機關形象顯有傷害,故轉知權責的桃園地檢署檢察長請其注意陳情人所陳述情形

第三,本人坦蕩,早已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表達願接受調查並說明事件經過。

本案於3月23日見報後,由於對案情的相關描述與實際情況顯有落差,本人當時就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表達願意接受調查,並清楚說明事件經過。

本人再次嚴正聲明,轉知陳情是依法作爲,該陳情之訴求也是希望依照法律程序進行,絕無介入個案關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