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鼎鋒明道未妥善保存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資料被警示
中新經緯9月23日電 因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資料,深圳鼎鋒明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鼎鋒明道”)及其總經理陳正旭被警示。
23日,深圳證監局網站發佈《關於對深圳鼎鋒明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陳正旭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合稱《警示函》)。
據《警示函》,經查,深圳鼎鋒明道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未妥善保存鼎鋒明道新三板匯瑞基金、鼎鋒明道新三板定增寶1號證券投資基金部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資料。
上述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
2014年8月至今,陳正旭一直擔任深圳鼎鋒明道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深圳鼎鋒明道、陳正旭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顯示,深圳鼎鋒明道成立於2013年8月12日,註冊資本3000萬元,實際控制人爲陳正旭。(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