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董座幫妻子打美白針 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徒刑6月
新北市汐止區一間生技公司董座將公司銷售的「美白針」帶回家中幫妻子施打,違反醫師法遭法官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中時資料庫)
北市汐止區一間生技公司負責人,公司銷售「美白針」給診所、藥局,陳男從公司帶回含有管制藥品的成分牛奶針,2017年、2018間幫李姓妻子注射2次,不料李姓妻子因多重藥物中毒死亡,意外扯出陳男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士林地院審結,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併科罰金15萬。
判決指出,陳姓生技公司負責人,因公司販售第四級管制藥品丙泊酚(即Propofol),也就是俗稱的「牛奶針」,但他並沒有領取醫師執照,不得執行醫療業務,陳男並不以爲意,竟將「美白」藥劑加入維他命C、生理食鹽水,幫李姓妻子施打點滴。
2018年上半年間,陳男從公司拿回安舒麻注射液,在家中以靜脈注射方式幫妻子施打,但因妻子又有注射抗憂鬱症藥、抗癲癇、安眠藥等物,2020年5月間,因多重藥物中毒而死亡,小孩返家發現母親陳屍臥房,案經檢察官偵查,證實與陳男的無關,不過小孩證稱看過陳男在客廳幫母親打針,檢察官違反醫師法起訴陳男。
判決指出,陳男身爲醫療器材公司負責人,明知打針醫療以及轉讓第四級毒品都是違法行爲,竟未規勸妻子前往醫院或診所就診,施打美白針行爲,對於藥政防疫、妻子身體的健康,已有相當程度危害,但考量施打的目的是美白或是減輕妻子的精神壓力、助眠,依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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