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亡5年 醫師孃接診所違法幫毒蟲打排毒針被抓

臺中地檢署/報系資料照)

臺中市桂姓護理利用亡夫醫師遺留的診所,爲患者施打「排毒針」、「美白針」,經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查獲,檢方今天命她需付公庫5萬元,並服滿義務勞務,給予緩起訴處分

臺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53歲桂姓婦人具有護理師資格,原在擔任醫師的葉姓丈夫開設診所內服務,但葉姓醫師於民國103年10月5日死亡。

桂婦在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下,自104年2月間至108年10月31日被查獲止,接手經營診所內各項醫療業務,在未經醫師指示下,爲多名患者進行抽血、施打「排毒針」、「美白針」等醫療行爲。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在偵辦毒品案件時,意外得知多名施用毒品嫌犯,在前往警局或到地檢署報到採尿前,到不詳地點施打排毒針,以求僥倖通過驗尿,經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長期佈線追查。

今年10月31日,檢察官會同臺中市衛生局前往桂婦診所行政稽查當場查扣液態維他命生理食鹽水針頭犯罪工具,另發現桂婦爲幫助女兒友人請假,甚至曾僞造醫師診斷證明書

桂婦向檢方坦承,爲病患施打的排毒針成分,是治療肝臟藥物、維他命B羣、葡萄糖,較貴針劑會再加銀杏價格從1380元至2500元不等。

檢方認爲,桂婦貪圖小利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營利危害醫療制度,對病患生命、身體健康產生影響,且未協助患者戒毒或規勸戒毒,違反醫師法罪證明確,審酌她犯後坦承犯行、配合調查且深感悔悟,命向公庫支付5萬元,並服滿200小時義務勞務,始給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