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肉熟肉都不行 違規擕帶肉品入境罰鍰提高20倍、罰30萬元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未獲控制,爲防止非洲豬瘟入侵,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第45條之1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違規攜帶肉品罰鍰,從原先的最高罰新臺幣1萬5000元一舉提高到30萬元,希望民衆能夠警覺。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說,不管是熟肉或生肉都不準帶入國內。
農委會表示,臺灣爲非洲豬瘟的非疫區,且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認定施打疫苗的口蹄疫非疫區,正努力達成口蹄疫非疫區目標;鑑於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傳入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的風險極高,目前對違規攜帶肉類產品之旅客雖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裁罰最高額1萬5000元,仍難達真正嚇阻的效果,因此修法提高罰款額度最高至30萬元,以有效防範疫病入侵。
農委會進一步說,臺灣鄰近國家多爲口蹄疫或非洲豬瘟疫區,如該等疫病傳入,將對臺灣畜牧產業造成巨大沖擊及嚴重損失,尤以非洲豬瘟無疫苗且無藥物可防治,根除疫病所需經費甚鉅,目前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嚴重,對臺灣威脅最大,政府因而積極採取各項措施以防範該病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