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護漁! 面對蠻橫日本,蔡政府「別隻會口頭耍狠」

政府對於我漁船被施以無理對待時,總是表達嚴正抗議,沒有具體行動。圖爲宜蘭烏石港外作業漁船。(示意圖/記者趙永博攝)

文/李武忠

報載日前「臺灣延繩釣協會」發函給委會漁業署,請其協助釐清衝之鳥礁十二浬外海是否可以進行捕魚作業,漁業署回函表示,該海域目前爲爭議海域,日方對於進入該海域作業的外籍漁船,會予以扣捕,因此「我漁船進入該海域應提高警覺」。主管機關這樣的回函令漁民感到失望。

然而海洋委員會新任主委在接受立委質詢時,公開說出衝之鳥是礁不是島的見解,外界對於他的公開表態給予肯定,事後也未見行政院高層對此提出異議,黃主委也未改口,應該解讀成是蔡政府當前對該問題的新解,明顯與過去蔡政府的公開說法:衝之鳥是島是礁的認定,尊重《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的決定,「在決定未出爐前,政府在法律上沒有特定的立場」的模糊說法不同(事實上《海洋法公約》裡有明文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蔡政府官員認定衝之鳥是礁不是島,符合一般社會大衆的看法(漁業主管應感到汗顏),這對曾在該傳統海域作業,卻遭日本公務船無理扣押、罰款強力驅離的我國漁民而言應是遲來的正義。不過既然認定衝之鳥是礁,那麼日本政府就沒有主張兩百海浬專屬海域的權力外國漁船在衝之鳥十二浬之外的海域捕魚,日本無權干涉;黃主委也表達原則上我國漁民可安全在200海浬內海域捕魚,社會大衆接下來要關注的是,海委會所屬的海巡署,未來對於前往該傳統海域捕魚的我國漁船,是否能給予全面性安全保護,讓我國漁民在合法海域安心捕魚,不受其他國家的騷擾。

而不是如過去般於漁汛期在該海域巡護時,海巡署巡護船航線保持在衝之鳥西南方及東北方200-280海浬處,完全未進入日方所主張的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等同於默認日方堅稱衝之鳥是島不是礁的主張,也形同自我放棄臺灣漁船可自由進出捕魚的權益,更遭外界批爲打假球。蔡政府在下一屆「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上,是否也能堅持此一觀點,並要求日方不能任意扣押,我國在該公海自由捕魚的權利,是另一個觀察的重點。

總統曾表示「我們是海洋國家 ,海洋就寫在臺灣人的DNA裡面」,「立足臺灣,航向海洋」,先決條件是要捍衛我國漁船在國外公海域合法捕魚和通行的權利,不能讓他國軍警任意強行登船搜索(漁船爲浮動領土)甚至強行扣押罰緩。同樣對於我國漁船從事非法漁業活動,也應該予以嚴懲不能護短,讓漁民懂得守法。遺憾的是,過去兩年來日本、印尼官方先後對我國漁船施以無理粗暴對待,我國官方也只是表達嚴正抗議,沒有具體行動,誰會在乎你?這樣的態度與做法如何得到對方以及我國漁民的尊重呢?

魚汛期到來,我國漁船早已整裝待發,爲全家生計與惡劣天氣拼搏。而行動是政府實踐護漁決心的唯一方法。面對蠻橫日本,蔡政府別隻會口頭耍狠,前倨後恭,小心被看破手腳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贊!

●作者李武忠,博士經濟系教授。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