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賴總統否決了賴市長(紀俊臣)
財劃法6日引爆藍綠交火,國民黨財委會召委陳玉珍的「牙齒」掉落。藍委徐巧芯公佈6日衝突時綠委賴惠員壓住陳玉珍嘴巴的照片,直指陳的牙齒就是被綠委賴惠員擠斷的。(立委徐巧芯辦公室提供/陳薏雲臺北傳真)
11月6日,在美國大選開票此起彼伏之際,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亦正在上演《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朝野攻防的大戲。在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全力動員的惡性和暴力杯葛下,國民黨籍召集委員陳玉珍只好儘快以3分鐘完成修正條文宣讀後,以保留方式送出審查委員會,逕函請院會召開朝野協商以利院會二讀。
這些天以來,《財劃法》修正案已成爲立法院繼國會改革法案後的重頭大戲。隨後進入朝野黨團協商,乃至院會二讀,民進黨基於維護國家預算大餅分配優勢的角色考量,必然會全力進行議事阻撓。
《財劃法》25年來曾幾度討論修正,皆因執政黨的利益優先分配考量而不了了之。話說《財劃法》於1999年配合精省以致隨《地方制度法》的制定而修改相關條文時,因筆者在內政部民政司服務得以與會參與黨團協商。當時國民黨是執政黨,黨團領導人力主將營業稅由地方稅制改製爲國稅後,將營業稅在扣除統一發票作業費及獎金後的6成留在中央,其餘4成始充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地方自有財源。
當時基於理性立法的立場,筆者曾詳加比較說明營業稅本系地方稅,只因地方稅系以各該地方徵起數爲各該地方分配的基準,設想有優惠臺北市之嫌。蓋多數大規模公司行號的總部多設址於臺北市,以致營業稅都在公司事務所所在地稽徵,而致有厚植臺北市財庫之嫌。因之,改制國稅後如能全數充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實爲最符合稅制理論的設計,但該執政黨黨團負責人不爲所動,堅持中央保留6成,以致有今天朝野爲2500億元爭奪的辛酸。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朝野立委既自認代表各該地方之民意,就應該反思此次修正《財劃法》的動機何在?諸位立法委員不論朝野身分皆是未來候任直轄市長、縣(市)長的最優勢人選。試想地方財源的取得固然有多端,如能有充裕自有財源理論上纔是穩定的財源;如每年單靠中央的補助款,無論一般性補助抑或計劃性補助,皆有中央財政能力通盤考量的不穩定性,雖不至於肇致一無所有的風險,卻有被計劃性調整的可能。
在野的國民黨和民衆黨提案修正《財劃法》,就營業稅收全數充作地方自有財源,絕對是理性的思維。試問民主國家有哪國的營業稅或稱消費稅不是地方財源,而歸爲中央的重要財源?
筆者深信《財劃法》不論是中央和地方6比4或7比3的分配比例,皆是資源分配的選擇。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說現制最好,如要修正應給更多討論空間或時間,但25年還不夠長嗎?從賴清德市長的主張到賴清德院長還是一樣,但爲何到了賴清德總統就異樣了?說得直白一點,手頭有錢好操作。
但政治情勢雖非瞬息萬變,至少幾年也一定會變。此種政黨輪替才吃到苦果的教訓,國民黨已有多次經驗,可說是啞巴吃黃蓮。理性立法是當前朝野和解的良方,執政黨的政策主張理應以蒼生爲念,對任何促進國家永續的政策務必全力以赴;在野黨的政策主張同樣要以民生爲先,以民意至上的立論基礎所提的法案最後纔可能有助於地方繁榮或國家發展。
朝野立委都是臺灣這塊土地的政治菁英,任何法案的提議皆在於解決目前以至未來的政策問題,當以問題結構爲基礎,思考良好的治理策略和方案設計。該等政策問題,可透過民意調查、選舉政見,乃至徵詢學有專精且較無政治懸念的學者專家意見,進行法規影響評估,以決定合宜的政策取向。
在國會殿堂上,身爲知識分子而且是受到各界注目的政治人物,如果動不動就摔麥克風、打斷對手門牙,絕對是大笑話,更是社會最不好的示範。這次《財劃法》的修正,在尚未二讀前,財政部如能掌握時間提出版本,並請執政黨團提出修正對案,以使修法過程走向理性、和諧,甚至朝野能在大和解下,共同爲改善政治環境多點貢獻,也爲地方財政改善做些努力,應是國家之幸,社會之福。
(作者爲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