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中央擴權 地方應堅守民本價值(翁曉玲)

林智堅(左)與蔡英文總統(右)。(本報資料照片)

距離年底地方縣市九合一選舉不到半年時間,各政黨高層無不絞盡腦汁思考最佳提名人選,希望能提出一份漂亮的參選名單。但提名這事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未獲提名者總有一肚子的埋怨,不滿黨中央集權、違反程序正義和不尊重地方意見。近期國民黨提名桃園、苗栗二市縣長人選一事引起輿論譁然,不少媒體和名嘴高標準檢視國民黨的黨內民主並進行嚴厲批判,其等監督在野黨的力道,遠甚於監督執政者,讓人頗有朝野錯置之感。

自2016年民進黨政府執政以來,政府走向中央集權之治理態勢甚爲鮮明。中央政府一方面透過地方補助款和專案計劃補助等經費項目來馴服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則打壓不聽話的地方政府,動不動就宣告地方自治條例無效、不予覈定或是撤銷地方政府所爲處分,企圖以威脅利誘的統治手段來削弱地方自治權力。

面對中央政府的蠻橫,原本還冀望司法機關能維護憲法所定中央與地方均權制度和保障地方自治,然而甫出爐的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俗稱「萊豬釋憲案」,一反過去大法官諸號釋憲解釋中支持地方自治權限之見解,認爲地方議會無權制訂較中央立法更爲嚴格的萊劑(乙型受體素)零檢出標準,主張制訂進口肉品及產製品殘留乙型受體素安全容許量標準,系屬於中央立法事項,故行政院不予覈定或函告包括嘉義市等五個縣市政府地方自治條例無效的作法,乃屬合憲。

本號憲法判決不僅違反學理,提出不合邏輯的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之同心圓模式解釋方法,以及錯誤創設「禁止實質外溢效力」理論,又不當舉例於火車上販售萊豬食品恐生跨域違法影響,明顯曲解憲法垂直分權或均權原則。大法官在本判決中過度擴張「中央優位」之見解,限縮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保護所轄民衆食安健康的立法權限,實有助長中央集權之虞,未來恐難再見地方人民對地方事務及公共政策有直接參與或形成之權,將嚴重阻礙地方自治之推展。

在中央政府各種權力一把抓的情形之下,地方政府對「地方自治」的理解也出現了微妙的變化。一些親近執政黨和中央的地方政府,心態上已將「地方自治」調整成「地方自制」,唯中央是從,不敢違抗,甘於自我矮化爲中央政府的派出單位,成爲行政院的地方辦公室。

舉新竹市爲例,新竹市長林智堅受到中央政府和總統的關愛是有目共睹的。近1年來,總統前來疫情不是太嚴重的新竹視察已有二次,看在其他疫情嚴峻的縣市長眼中很不是滋味。正因新竹市長與中央關係匪淺,在涉及民生和防疫的重大議題上,吾人鮮少聽聞新竹市長有抨擊中央施政不力或是不尊重地方自治作爲的談話,倒是看到許多笑臉迎接蔡總統來訪的畫面。

其實新竹市民在反萊豬公投案中有超過一半民衆投下同意票,顯見民衆對於食用萊豬有高度的疑慮,然而市長林智堅無論是在公投前或後,並未站在市民立場,採取更爲積極的保護市民食安作爲,其眼裡只有上意、未見民意!另在防疫施政上,新竹市亦是全力配合疫情指揮中心「落後部署」的防疫政策,未見提前籌措地方所需防疫物資,故當有些縣市和企業早在去年或年初採購快篩試劑,新竹市現僅能等待中央徵收分配。

雖然當前臺灣政治環境不利地方自治發展,地方政府無錢、又無權,實難以施展。但地方政府若能堅守「以民爲本」的核心價值,至少在關鍵議題和關鍵時刻,捍衛地方住民意志、展現地方價值,如此才能留有發展地方特色存息的空間。(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