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廣場違規設攤 臺中男拒繳36萬罰金 聞管收速繳

臺中市民廣場是知名景點,不過常有攤商心存僥倖、佔草地違規設攤,其中劉姓攤商是違規最大戶,從2022年起被開罰73次,累積金額達36萬多元卻拒繳,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上月中旬強制執行,劉佯稱要帶執行人員查封販售玩具小物、貨車,不料竟召來友人接應離開,執行人員直接上門找人,通知劉男再不配合將拘提、管收,劉火速在上週繳清罰款且承諾不再違規。

臺中市民廣場假日遊客多,常有違規設攤販售氣球、玩具等小物,市府建設局指出,今年共開罰109件,其中26件是這次強制執行的劉姓攤商(48歲),累積73次,從2022年9月開始設攤,被開罰金額從1200元到6000元不等,累積逾36萬元。

市府爲杜絕違規設攤亂象,建設局、法制局與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等機關,數度召開專案會議研商解決對策及執行流程,針對劉姓攤商,列爲首要執行目標。

臺中分署今年8月19日率市府建設局、法制局、轄區員警等專案執行小組成員,前往劉男住所地、可能出沒地點執行。劉男見執行人員,假意允諾將所販售的玩具小物、名下車輛交給執行人員查封,後續卻在未徵得執行人員同意,快步由友人接應後離去,明顯拒絕配合執行。

臺中分署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爲由,發文要求劉姓攤商履行繳納義務,如仍拒絕,必要時將向法院聲請拘提及管收,劉擔心遭管收,8月23日到分署協談清償方案,表示不敢再違規擺攤,8月28日繳清全數罰款。臺中分署表示,會與市府相關單位持續合作,守護市民休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