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激戰太大聲!他調皮錄音轉傳 1原因無罪
一名男子錄下室友行房的聲音外流,遭到室友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與2名室友合租房屋,先前林男聽見2名室友正在房內翻雲覆雨,便把手機貼在牆壁上錄下聲音,把音檔傳給朋友,未料朋友又轉發,2名室友輾轉知情後憤而控告林男。但法院審理後,認爲林男僅將音檔傳給1人,無證據證明林男將音檔傳給多數人,判處無罪。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先前與A、B一起合租房屋,2020年10月至12月間,林男發覺A、B正在房間內發生性行爲,便持手機開啓錄影功能,緊貼在2人房間的牆壁上,竊錄下2人的呻吟聲,將音檔傳給柳姓友人。
豈料,柳男又將影片外流給他人,消息輾轉傳回A、B耳中,氣得報警控告林男,檢方偵結後,依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佈猥褻聲音罪嫌將林男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林男稱自己僅有將檔案傳給柳姓友人,法官勘驗證據後也認定,現有證據中僅可證明林男曾將音檔傳給柳姓友人,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林男曾將檔案傳給不特定多數人,故難認林男觸犯散佈猥褻聲音罪,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