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廢死?法務部擬朝「特殊重大暴力犯不得假釋」修法

法務部長鄭銘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有條件合憲,並要求限期修法,法務部日前表態研議無期徒刑假釋制度修法分級,並在昨天書面回覆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明確表示將不採先前傳出的「終身監禁分級制度」,改以研議「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不得假釋」的方向推動修法。

憲法法庭在9月做出2024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名義上爲「死刑合憲」,卻遭外界批是「實質廢死」。當時法務部長鄭銘謙曾表示,未來無期徒刑可以做層級化的區分,至於是否可能施行「終身監禁」制度會再研議。

陳冠廷表示,重大暴力犯罪的懲罰方案至關重要,需要加強嚇阻力,因此特別就終身監禁分級制度、量刑標準一致性,以及可能的立法方向等關鍵問題,日前向法務部提出書面質詢。

法務部昨書面回覆指出,基於刑事政策考量及貫徹社會防衛目的,將針對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受刑人,研擬不適用假釋規定,而非採取分級制度,已蒐集各國立法例納入參考,將持續廣納各界意見,以確保修法方向符合社會期待。此一政策轉向的主要考量包括,避免對無期徒刑及重罪不得假釋的適用對象過度擴張,以符合刑罰衡平性及比例原則。

陳冠廷表示,法務部提出的修法,須迴應社會關切,不要認爲嚴重暴力行爲導致被害人重殘,能夠藉由假釋輕輕放下,後續將持續追蹤此議題,確保修法過程能符合社會期待。

對於現行無期徒刑假釋制度,法務部表示,受刑人須服刑滿25年且有悛悔實據,才具備報請假釋資格,已較日本、德國及韓國等國更爲嚴格。若法務部此次修法通過,部分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將直接排除假釋適用。

陳冠廷認爲,法務部「務實審覈、寬嚴並進」的政策方向值得肯定。在不採分級制度的情況下,對特定重大暴力犯罪研議不得假釋,更能聚焦於最需要社會防衛的案件類型,避免制度過於複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