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生死辯後逃死 林國政案引爭議

國政性侵殺害國中少女,2013年最高院經生死辯後,審酌其犯案動機情狀改判林男無期徒刑確定,讓他逃過一死。(本報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逆轉判免死的殺人案湯景華並非首例。曾引發5萬名網友連署呼籲判死的葉姓國中女生遭性侵殺害案,一、二審都判兇手林國政死刑,2013年最高法院經生死辯後卻認爲,林因智能偏弱、患有憂鬱症,首開先例自爲改判無期徒刑確定,判決也引發爭議

2011年3月13日,家住雲林的葉姓國二女學生騎單車同學借書途中林國政見對方單獨一人,趁機搭訕後,騙少女回家,將對方勒昏後性侵,少女因疼痛驚醒,林唯恐犯行曝光,竟勒死少女後棄屍。

一、二審都將林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召開辯論庭,蒞庭檢察官痛斥林男犯後對被害人毫無同理心,只關心與自身利益有關事項觀念偏差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應駁回上訴、判決死刑確定。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林智能偏弱,與女性相處挫敗,致罹患慢性創傷症侯羣併發憂鬱症,自制力不足,且道德倫理薄弱及混亂,纔會犯下性侵殺人案。

合議庭審酌,林坦承犯行,一心求死,並表示願到死者墳前上香致歉,並非完全沒有悔意,若經長期監禁矯正治療後,仍有教化向善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定讞。這是最高法院生死辯制度後,未發回更審、自行改判免死的首件判決。

林逃過死刑後,當年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爲,最高法院的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因刑事訴訟法規定,非常上訴不利益不及於被告,總長請求改判死刑沒有理由,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