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推山難有償救援有成 黃山擬擴大 官媒認應避免過度收費

首推中國山難有償救援有成,黃山擬擴大,官媒認應避免過度收費。圖爲2018年12月31日遊人安徽黃山光明頂觀看日出和雲海。(新華社

「黃山歸來不看山」,受到盛名之累,經常有登山客「勇闖」黃山卻身陷其中,耗費社會資源救援,爲此,安徽官方自2018年起,在黃山風景名勝區實施有償救援,不料,山難依舊頻傳。爲此,黃山市文化和旅遊局向社會徵求意見,準備將有償救援範圍,擴大到黃山全市山嶽大陸官媒新華社23日引述法律學者意見,認爲應避免有償救援過度收費,以防止有責機關卸責。

新華社報導,早在2018年黃山風景名勝區試行有償救援,制定了大陸首部有償救援制度規範文件。這次發佈的徵求意見稿,旨在將有償救援範圍,擴大到名勝區以外整個黃山市的山嶽型景區,並細化救援費用、審議流程法律責任等。

報導稱,黃山以外,全大陸多地景區也在試辦有償救援辦法,例如四川省四姑娘山景區、稻城亞丁景區等。稻城亞丁發佈的有償救援制度公告根據搜救路線明碼標價」:亞丁村、葉兒紅村康古貢嘎銀河區域,搜救費用從1.5萬元(人民幣,下同)起算,其他4條路線搜救費用均爲2萬元起步。

黃山風景區管委會副主任程光華表示,實施有償救援不是爲了收錢,更重要是有效遏制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遊或探險行爲,共同維護遊客生態安全,善用有限救援資源。

據統計,黃山名勝風景區2014年後,每年救援量約400起,其中一般救助75%,較大或傷病情況嚴重約25%。直接費用支出數十萬元到數百萬元,基本由景區負擔。直到2019年實施有償救援辦法近1年後,已明顯下降至3批41人次

這次黃山市擴大有償救援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發佈後,普遍獲得好評。更有逾1/4網友建議在全大陸推廣。

不過,也有擔心收費會扭曲救援行動人道主義色彩、放鬆安全管理、遇險人員可能擔心承擔鉅額救援費用而不願或延遲報警等等。

黃山市文旅局稱,付費救援意見稿符合大陸《旅遊法》、《安徽省旅遊條例》等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雷也說,符合大陸《民法典法治原則。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建議,可進一步完善法規,細化具體救援費用分擔比例和內容。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申海恩認爲,中國應急救援總體公共部門無償救援爲主體。有償救援應作爲公共救援的有益補充,在範圍、收費、經營資質等方面,立法規範,以避免有償救援過度收費,防止有關機關推諉不履行應承擔公共救援職責

申海恩指出,景區不能因有償救援而放鬆安全管理。原則上,景區應當對其經營範圍內的安全事件,提供必要救援服務。對在未開放景區遇險需救援、屬於公共救援職責範圍內的,由公部門無償救援,景區因對相關情況較瞭解,應承擔相應的資訊提供及必要救助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