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核給遠雄20.6公頃土地?」 黃國昌:政府還踢皮球
「誰核給遠雄20.6公頃國有土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2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目前租給遠雄公司的苗栗縣後龍鎮高達20.6公頃土地,但實際上衛福部僅覈准第一期綜合醫院部分,至今想縮減出租範圍,卻連面積都搞不清楚,「國產署、衛福部、內政部,這三個中央機關把國有土地租出去,結果發現租太多,到目前爲止還在踢皮球?」
據悉,遠雄去(2015)年取得苗栗縣後龍鎮20.6公頃土地,要在當地打造「遠雄健康生活園區」,除第一期的綜合醫院外,後續還有病後養生、健檢、美容、月子等中心,以及複合式養生村等開發計劃;由於衛福部僅覈准綜合醫院部分,因此國產署正設法釐清實際使用面積,盼調整後續租約,不過,從去年12月至今,該署去函衛福部、內政部都未得到正面迴應。
「爲何一口氣租給人家20.6公頃?」黃國昌今天質疑國產署覈定土地依據來源不明,對此,署長曾國基解釋,當時是衛生署(衛福部前身)基於地方醫療需求,函請財政部依照國產法第42條規定提供土地,循新辦事業計劃管道,採分期、分區開發,預計整個計劃需要土地共20.6公頃,但目前衛福部只覈准第一期綜合醫院部分,「當時是用整個計劃覈准,現在要請衛福部提供,希望釐清實際使用面積究竟是多少。」
黃國昌接着指出,自己已調查國產署和其他單位的往來公文,發現從去年12月11日開始,國產署至今已五度去函衛福部,「我只有一個最基本的問題,第一期綜合醫院使用面積到底有多廣?」不料,曾國基回覆,目前仍無答案,因爲衛福部要國產署洽內政部,內政部又請國產署洽苗栗縣政府。
「所以國產署、衛福部、內政部,三個中央機關把國有土地租出去,發現租太多,到目前爲止還在踢皮球?」黃國昌強調,該案光是瞭解使用面積一事,政府就耗費半年時間,至今還搞不清楚,「當時20.6公頃土地是閉着眼睛租出去的嗎?這恐怕會讓人懷疑,政府到底是選擇和財團站在一起或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