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公佈一批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5月31日,四川高院通報了全省法院少年審判相關工作情況。據悉,2023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06件,懲處罪犯3170人。妥善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審結涉及未成年人撫養、收養、監護、探望等民事案件29714件。當日,四川高院還公佈了一批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記者瞭解到,在離婚案件中,四川各級法院積極促進家庭教育指導。全省法院單獨或聯合建立家庭教育服務指導機構136個,在18861餘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對11694餘名監護不當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提示書39248餘份。

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未成年人校園安全、網絡安全、交通安全等社會治理難點、堵點問題把脈開方,四川省各級法院還主動向教育、公安、文體等部門發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議300餘份,強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落實落細“抓前段、治未病”。

典型案例(節選)

1.組織未成年人在酒吧提供有償陪侍並從中謀利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韋某爲某酒吧的銷售部經理。2022年11月,經韋某同意後,趙某招募未成年人6人(其中3人不滿十二週歲)到該酒吧從事有償陪侍工作,趙某從中抽成。2023年1月,被公安機關查獲。截止案發,趙某、韋某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償陪侍達400餘人次,非法獲利13000餘元。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趙某、韋某組織未成年人在酒吧從事違反治安管理的有償陪侍工作,並從中謀利,其行爲侵犯了未成年人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破壞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已構成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當,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利用未成年人盲目追星實施詐騙 被判詐騙罪

2021年2月至2021年11月,孫某等人購買二手手機、流量卡和虛假明星QQ號,創建虛假的明星活動、粉絲福利QQ羣,並通過引流人員在抖音、快手、微博等平臺發佈QQ羣消息進行引流或直接利用虛假明星號在QQ空間發佈虛假的明星活動、粉絲福利羣信息,吸引未成年人進羣。

待QQ羣內有一定人數後,孫某等人僞裝成明星助理、客服與被害人視頻聊天,讓被害人出示其家長的微信或支付寶付款碼,截圖後由洗錢人員用掃碼槍反掃、指揮操作家長手機或直接讓被害人用家長手機掃其發送的二維碼等方式,讓被害人轉賬、充值、消費等,通過網絡黑灰產業從業人員多批次轉移贓款後進入張某等人銀行賬戶,最終流入孫某等人之手。詐騙資金400餘萬元,被害人涉及多個省份。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孫某、杜某、白某、楊某1、朱某、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錢財,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結合相關情節,依法以詐騙罪,對六人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六個月不等,並判處相應罰金;被告人楊某2、張某、何某、陳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結合相關情節,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四人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3.父親對未成年子女實施家庭暴力 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鄭某甲與鄧某早年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並約定鄭某(女兒)由父親鄭某甲撫養。此後,鄭某隨鄭某甲生活。

2024年1月,鄭某週末回家後,鄭某甲查看其手機,發現鄭某私下與其母親聯繫,深感憤怒,當即對鄭某進行毆打、辱罵及詆譭,強迫寫下斷絕母女關係協議書;鄭某甲返校後,宿舍室友發現其身上的傷情並報告班主任,老師立即與母親鄧某聯繫,鄧某向順慶區婦聯予以求助。在婦聯指導下,鄭某的母親鄧某請求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經調查,鄭某甲經常用手或皮帶毆打鄭某臉部和身體,對其實施家庭暴力,並在家中安裝監控,監視鄭某的日常生活,限制其出行,致使鄭某身心遭受巨大傷害。

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爲,本案情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關於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應予支持。裁定:禁止鄭某甲對鄭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鄭某甲騷擾、跟蹤、接觸鄭某及其近親屬;禁止鄭某甲進入鄭某及其母親等近親屬的住所、學校及工作單位。

4. 父母分居後未成年孩子起訴父親要求被探望 法院判令每月探望四次

趙某(男)與唐某(女)於2019年1月登記結婚,2020年8月生育一子趙小某。2021年6月起,趙某與唐某開始分居,趙小某跟隨母親唐某生活。分居期間,趙某在較長時間內偶爾探望過趙小某。2023年7月,趙小某作爲原告向法院起訴,主動要求其父履行探望義務。

人民法院認爲,探望權既是父母的權利,亦是其履行撫養、教育子女的法定義務,子女享有主動請求和接受探望的權利。趙小某年滿3歲,父母已分居較長時間,分居期間的父母雖不符合法律明確規定的行使探望權的條件,但因父母分居趙小某不能得到未共同生活的父親的呵護、關愛,身心健康難免受到不利影響,根據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判令趙某每月探望兒子趙小某四次,每次探望時間半天。

來源:四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