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電巴2度調解 資方竟缺席
臺中市勞工局7日在市府召開四方電巴勞資紛爭第2次調解會,多名駕駛出席,但資方未出席導致調解不成立,勞工局呼籲四方電巴應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勞方訴求,儘速解決爭議。(臺中市政府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四方電巴10月間因積欠薪資導致罷駛,臺中市交通局日前收回其13條路權,勞工局7日召開第2次調解會,針對資方應給付工資、資遣費、加班費等調處,但資方未出席。勞工局呼籲四方電巴應以負責任態度處理勞方訴求,儘速解決爭議;交通局預計12月完成路權收回及重新評選等程序。
四方電巴因多次積欠薪資,駕駛10月17日罷駛併到勞工局申請勞資協調,首次協調時,有66人要求僱主給付工資與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勞資雙方達成初步共識,勞工局訂11月7日召開第2次調解會;另因四方持續無法恢復路線營運,交通局11月1日宣佈收回其13條路權,暫由其他業者代駛,將加速辦理相關手續並重新公告。
勞工局指出,市府針對四方電巴勞資爭議7日召開第2次調解會,盼透過《勞資爭議處理法》解決爭議,但資方無正當理由未出席,恐影響勞工權益,勞工局依規定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另勞工可持調解不成立紀錄向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申請失業給付。
勞工局強調,爲維護勞工權益,調解會後已提供勞工相關法律扶助資訊,並協助他們向勞動部勞保局申請工資及資遣費墊償,就業服務處並派員到場專案受理失業給付、提供求職服務單一窗口等資源。
交通局表示,四方電巴截至昨天仍未提出停業申請,但其經營的13條路線都無法發車,目前正進行收回四方公司所屬公車路線經營權的行政程序,預計最快12月中可完成新路線評選,這段期間盼在不影響其他業者原有路線下,由其他業者調配人力支援四方原有路線。
爲有效解決客運駕駛荒的問題,交通局日前宣佈將調高「市區公車合理營運成本」及「基本里程運價」,差價部分由市府吸收,也盼業者用增加的收入爲駕駛調薪,但市議員質疑此措施能否落實,要求交通局應提出具體承諾,並解決駕駛人力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