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明宣判 警力先預備起來?檢方:模擬各種狀況

37名死囚聲請死刑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明天宣判,最高檢察署爲因應各種狀況,已請高檢署、各高分檢連繫轄區警方,模擬各種可能狀況。

檢方表示,若憲法法庭宣判死刑違憲,案件可能撤銷、發回最高法院或是最後事實審法院,雖然提解人犯是法警的工作,但仍預先模擬各種狀況。不過,檢方評估應不可能有死囚馬上被釋放的狀況。

司法院表示,明天不會有死囚到憲法法庭聽宣判,目前會到庭聽判的有聲請人律師高烊輝、劉繼蔚、李艾倫、王寶蒞,以及法務部專委紀致光、檢察事務官何其非。

【中央社/臺北19日電】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爲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將於9月20日下午3時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判,並開放民衆旁聽32席及網路直播。

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席位共64席,開放民衆旁聽32席。民衆要請領旁聽證者,可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辦識身分的證件,於9月20日下午2時15分起至2時45分到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1樓入口處,依排隊先後填載旁聽證領取表並查驗身分證件後核發,額滿爲止。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爲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於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當天辯論終結。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經言詞辯論案件,其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憲法法庭於7月12日公告,死刑釋憲案依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後段規定,延長宣示判決期間。

憲法法庭於9月16日公告,憲法法庭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2號聲請人王信福聲請案及相關併案等,定於9月20日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

37名死囚聲請死刑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明天宣判,最高檢察署爲因應各種狀況,已請高檢署、各高分檢連繫轄區警方,模擬各種可能狀況。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