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燃料管制新規上路 環境部四面向加嚴監控
環境部加嚴SRF污染排放標準,全面提升監測與檢測的強度。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爲接軌國際標準,有效防止空氣污染,環境部2日針對固體再生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的使用強化祭出多項法規修訂,內容共有四大重點,包括源頭控管更嚴謹、設備要求更高規、排放標準更嚴苛及監測檢測更全面,盼降低對環境衝擊,以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
環境部針對固體再生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的使用進一步強化管制,修訂包括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測及申報相關規定等,透過強化污染防制設備要求,並加嚴污染排放標準,全面提升監測與檢測的強度,以防止空氣污染。
此次修訂共有四大重點,第一,源頭控管更嚴謹,統一規範SRF、廢棄物燃料的成分標準,與國際接軌;第二,設備要求更高規,明確各類燃料使用廠商需配備高規格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確保排放減量。
第三,排放標準更嚴苛,新增重金屬及戴奧辛排放標準,並採用國際公認的排氣含氧基準,緊跟歐盟等先進國家的規範;第四,監測檢測更全面,要求SRF及廢棄物燃料使用廠加強排放檢測,包括新增戴奧辛指標物的監測項目,並定期執行排放管道污染檢測。
環境部表示,這次修訂法規的核心在於推行「適材適所」的原則,鼓勵產業根據自身的污染防制能力,選擇合適的燃料類型並進行轉型,從而降低對環境的衝擊。
環境部指出,這不僅有助於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更能在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守護民衆健康,實現經濟與環境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