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案津棧實際負責人等3嫌交保 雄檢將抗告

雄檢偵辦蘇丹紅辣椒粉案,查出津棧國際實際李姓負責人以親友名義在臺設10家公司並於中國農村收購辣椒粉原料進口加工,昨天聲押李男與2女員工,法院裁定3人交保,檢方將抗告。聯合報系資料照

雄檢偵辦蘇丹紅辣椒粉案,查出津棧國際實際李姓負責人以親友名義在臺設10家公司並於中國農村收購辣椒粉原料進口加工,昨天聲押李男與2女員工,法院裁定3人交保,檢方將抗告。

高雄地檢署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1日接獲高雄市衛生局通報,指高雄有廠商製造產品經檢出含有禁用的「蘇丹紅」,由檢察官指揮警方會同相關單位,搜索涉案業者相關處所、查扣相關帳冊、電磁紀錄等,帶回47歲李姓男子與其妻子調查,並指示衛生局查封違規產品共3萬2739公斤及現場抽檢違規產品。

檢方發現,李男涉嫌以親友掛名爲負責人於臺灣成立津棧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並於中國成立同名「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由中國公司進口原料至臺灣加工。

其中,李男爲臺灣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在中國成立的公司,由49歲吳姓女子、41歲謝姓女子、62歲章姓女子分別擔任公司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

李男先以中國的公司名義向中國不特定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給由李男負責的臺灣公司,並在國內進行第2次混料加工後出貨下游廠商。

檢方表示,李男負責的臺灣公司自2018年間起,陸續遭檢出進口產品含有「蘇丹紅」色素,仍繼續從中國的公司進貨,且爲規避檢查,還變更以香港某公司名義爲出口商,持續自中國地區進口辣椒粉原料。

檢方8日再搜索4處涉案業者相關處所,拘提李男、吳女、謝女、章女等4人及通知5名證人到案,9日訊後認爲李男、吳女、謝女等3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諭令章女10萬元交保候傳。

法院審理後,諭知李男新臺幣80萬元交保、吳女、謝女各以20萬元交保,檢方將提抗告。

另外,檢方查出,李男公司於2021年間曾出貨給某公司「青辣椒粉」,經此公司自行委託檢驗公司檢驗,發現檢出「蘇丹紅」色素而退貨,李男卻將同批貨品再出貨與另一廠商。檢方將持續清查、比對相關帳冊資料,以釐清案情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