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打輸記恨2年...惡嫌湯景華縱火害6命 一審判死刑
▲湯景華從判決書上找出翁家地址前往報復。(圖/記者孫曜樟翻攝,下同)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三重區去年3月發生一場暗夜大火,造成翁姓一家6口葬生火窟,50歲的縱火犯湯景華聲稱和翁家長子翁祥智有傷害官司糾紛,但因對方無罪纔會挾怨報復,沒想到會鬧出人命,而翁祥智當時因在軍中服役而逃過一劫,新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湯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
湯景華2014年4月到三重一家小吃店用餐,期間抱怨服務態度差,且不滿老闆娘請他將溼雨傘放外面,雙方發生囗角,而翁祥智與老闆是朋友,便出聲制止,後來雙方爆發衝突,湯因此告翁傷害,但最後判無罪確定。
湯嫌因此懷恨在心,當時還嗆聲「會討回來!」時隔2年仍對此事仍耿耿於懷,便於去年3月買了汽油跑去翁家縱火,造成翁男父母及姊,以及叔叔、嫂嫂及堂妹6死悲劇,僅表哥獲救、翁祥智當時在軍中服役,逃過一劫。
檢方偵辦時,湯男坦承犯罪事實,但辯稱只想給翁祥智教訓,不知道會燒死人,後又辯稱吃了安眠藥,不記得做了什麼事,但又提不出事證,測謊也未通過。新北地檢署認爲,湯嫌只因不滿訴訟結果,就在暗夜作夥報復,無視該住宅區人口稠密,害死6條人命,因此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請法院重判,今法院一審宣判湯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