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攔小黃開往偏僻山區 恐怖男猛砍運將3刀判刑8年
▲ 莽男欠債攔搭計程車隨機砍傷運將,鮮血四濺負傷駕車到警局報案。(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積欠債務關係,不堪債主狂追討,並隨機攔一輛計程車,要求運將載他到偏遠山區,持刀往頸肩猛刺3刀鮮血四濺致重傷,隨後友人相約地點接應逃逸。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將黃男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25歲的黃姓男子犯下竊盜案件,入監服刑,出獄後不思悔改,反而欠下大筆債務。黃男無力償還,不堪壓力債主追債,2019年1月間,向友人表示,「今晚有買賣,我要去黑吃黑,我沒要騎車,所以要你載我,放心!宵夜油錢算我的,也會給你薪水。」要有人來接應他。
隔日,黃男獨自前往新北市瑞芳火車站,隨機攔搭一輛計程車,上車後要求張姓司機往牡丹方向行駛,車輛行經侯牡公路7.6公里處時,黃男佯稱要上廁所,司機停車後,拿出預藏的小刀刺向張姓運將右側頸肩猛刺3刀。張姓運積極反抗,鮮血噴濺;黃男隨後趕緊逃逸,並通知林男到侯牡公路界線接他逃離現場。
張男負傷駕車到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報案,分局通知救護人員,將他送到醫院救治,一度命危,所幸經醫院緊急搶救後,保住一命,但右肩、頸共有17公分刀傷。
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逮到黃男、林男,檢方調查後,將黃男依殺人未遂起訴;林男則被依藏匿人犯罪起訴。法院認爲,黃男隨機攔乘張姓運將駕駛的計程車,無故持刀刺殺張姓運將,犯罪所生之危害、造成他人不安感甚鉅,且張男到庭時,猶心有餘悸,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審酌,黃男犯案後,否認犯行,迄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毫無悔意,最後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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