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誘15歲女學生離家同居 小女孩覺醒想回家:你好好工作,我要讀書了
▲男子誘未滿16歲女學生離家出走同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阿志(化名)明知小莉(化名)未滿16歲,今年1月及3月間,邀她瞞着家人離家出走,讓小莉的家人心急如焚報警找人,兩人在臺北同居2個月後,小莉說「我想回去讀書了」,才自行聯絡南投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帶回返家,但阿志也被南投地院,依違反犯和誘未滿16歲之女子罪,2罪合併處有期徒刑1年2月。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18年阿志已經被小莉家長告過一次「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在隔年又與小莉交往,今年1月11日與小莉前往新北市中和區住處同居,小莉的家人向集集警分局通報失蹤,阿志怕小莉出意外,5天后纔將她載回竹山警分局。
阿志再於3月17日向小莉提議離家出走,家人再通報員警協尋,一直到5月2 日,小莉開口跟阿志說「我想要繼續唸書,你要好好工作」,便自行聯絡南投縣政府社會處社工攜同返家。
由於阿志於2018年間才因違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被南投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確定。法官審酌阿志未事先取得告訴人之同意,擅自讓小莉脫離有監督權之家人,行爲殊不足取,惟念其犯罪後已知坦認犯行之態度,因此量處其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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