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代理老師可敘薪應視同正式老師接行政 一票網友曝:「特殊情況」常見

一名網友認爲代理老師若可以敘薪,那就要同正式老師接手行政和導師工作。 示意圖/ingimage

代理老師是否能採計職前年資,各縣市規定不一,然而憲法法庭於9日判決,地方對於不採計職前年資的規定違憲,判決書記載,「合格代理教師人數逐年增加,且其所承擔之工作內容與中小學專任教師並無實質差異」,大法官的判決讓一名網友有感而發,進而在論壇發文指出,若大法官做此判決的其一原因是代理老師與正式老師工作無異,那代理老師就應該和正式老師一樣也任職導師和行政。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

該名網友在Dcard以「代理老師敘薪」爲題發文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後,自己樂見代理老師可以敘薪,但他覺得若大法官認爲正式老師與代理老師工作無差別的話,那麼代理老師就須與正式老師共同分擔導師與行政工作,更指出教育部應廢止「代理老師聘任辦法」第十七條。

原PO預測到留言區會有很多人反駁說,有很多代理老師接導師、行政工作,但原PO表示他看到大多數的代理老師都未接導師或行政職;針對代理老師工作不穩定的說法,原PO則認爲現今很多懸缺代理老師,若表現好隔年就能續聘;最後,原PO更指出若代理老師只有純上課,或者有人認爲代理老師接行政很委屈,都背離了判決書記載的「正式老師與代理老師工作無異」。

原PO說的「代理老師聘任辦法」全名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在第十七條,針對代理老師的工作範疇規定,只有特殊情況、主管機關覈准,代理老師才能接導師和行政職務。

許多網友表示自己常見到代理老師接導師或行政,「本人代理時做過行政,現在正式老師,也正在當行政」、「我是代理老師,我也有接行政,事情一堆忙都忙不完」、「有喔,我在屏東市區的小學,就有4位代理兼導師」、「我是應屆正式,我們學校很多職務的組長缺都是代理擔任」、「我待過的學校,很多組長都是代理,甚至有兩個學校的教學組跟生教都是代理」、「我是代理老師當過導師、當過行政」、「我是代理……行政+導師」、「我在高雄市區的公立學校,教學組長就是代理老師,也有同學是代理老師的身份當導師」、「我身邊也超多代理教師都兼導師跟行政,甚至還有兼主任的」。

也有網友補充代理老師的劣勢,「個人認爲行政職還是給正式老師比較妥當,畢竟代理教師還有教甄或教檢要努力」、「懸缺代理還是很不穩定喔,每年代理都是開會決定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