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巨蛋辦演唱會 下週有望解套

臺北大巨蛋能不能辦演唱會,臺北市議會預計24日教育委員會中討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大巨蛋辦演唱會卡關,國民黨北市議會黨團提案,要求北市府再函請內政部確認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議長戴錫欽昨裁示此案付委員會討論,預計本月24日討論、於26日大會二、三讀。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有私下問過內政部長劉世芳,劉不排斥再依民國106年迴文再答覆一次,演唱會有望下半年舉辦。

臺北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卡在使用註記規定要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意及觀衆席要在地面下7公尺以內,但大巨蛋在10.5公尺;內政部曾在106年函示北市府,可以「臺北市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處理,國民黨提案要求市府再行文向內政部確認。

國民黨團書記長張斯綱昨在會中提議,既然所有議員都希望大巨蛋可辦演唱會或非體育賽事活動,活絡周邊經濟,建議該案逕付二讀。

民進黨團幹事長陳怡君持反對意見,她說,民進黨團對於大巨蛋辦演唱會樂觀其成,但就算國民黨議員不提案,市長蔣萬安也能發函給內政部,如今要議會處理,相當不負責任,還是希望能付委討論。

民衆黨總召陳宥丞也贊成大巨蛋案進委員會討論,邀專家學者、各黨派成員做意見交流、理性溝通,批市府「急着把議會當作橡皮圖章,喪失行政裁量權。」戴錫欽最後裁示付委討論。

蔣萬安表示,預計最快下週就會在大會決議,謝謝議會一起面對大巨蛋的問題,朝可以辦演唱會等大型活動的方向努力。

若提案三讀,李四川說,應該7月初可以再度行文,劉世芳不排斥再度依照106年的迴文再答覆一次。至於遠雄稱目前正針對不同樣態非體育用途消安模擬,李四川說,據他了解,相關消安驗證已做好了,後續就要送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審查。

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表示,市府本就想以內政部106年版本來處理,就是不受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限制,以臺北市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處理,只是議會有多元聲音,盼能有各方共識再往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