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摩羯”期間涉嫌價格違法,海口公佈9宗案件處理情況
央廣網海口9月18日消息(記者 陶淦)颱風“摩羯”過後,正當大家竭盡全力、不分晝夜共建美好家園時,有人藉機漲價,企圖發“災難財”。對此,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行動、重拳出擊嚴厲打擊自然災害期間惡意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爲。9月17日,該局公佈9宗涉嫌價格違法案件處理情況。
海口美蘭靈山捌玖捌商務酒店涉嫌哄擡價格案
9月11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口美蘭靈山捌玖捌商務酒店進行檢查,發現該酒店平時客房銷售價格爲221.77-300元/間/晚,9月7日至8日提高至700-1100元/間/晚結算。
該酒店在臺風“摩羯”期間藉機大幅漲價,哄擡客房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其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屬於哄擡價格違法行爲。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南欣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哄擡價格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南欣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海口市秀英區維帝客酒店(海口國際免稅城店)進行檢查,發現該酒店客房平時銷售價格爲130-150元/間/晚,9月8日提高至575-714元/間/晚結算。
該酒店在臺風“摩羯”期間藉機大幅漲價,哄擡客房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其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屬於哄擡價格違法行爲。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南凡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價格欺詐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口市秀英區海南凡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網絡平臺上標示房價時,同時標示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被比較價格。
該公司在臺風“摩羯”期間,標示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客房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其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以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進行價格比較的,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經營者未標明被比較價格的詳細信息的,被比較價格應當不高於該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進行價格比較前七日內的最低成交價格;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應當不高於本次價格比較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爲。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口樂浦貿易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口樂浦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臺風“摩羯”期間,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救災商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該公司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南雲鑫機電貿易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南雲鑫機電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臺風“摩羯”期間,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救災商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該公司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口龍華浙泰五金機電經營部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口龍華浙泰五金機電經營部進行檢查,發現該經營部在臺風“摩羯”期間,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救災商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該經營部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口龍華盈利豐氣動工具商行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口龍華盈利豐氣動工具商行進行檢查,發現該商行在臺風“摩羯”期間,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救災商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該商行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口俊博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口俊博建材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臺風“摩羯”期間,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救災商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該公司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海口富達源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9月10日,海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海口富達源五金建材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臺風“摩羯”期間,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救災商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該公司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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