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3律師 涉洩密詐團

屏東地檢署。記者潘奕言/翻攝

經查,陳男及黃男分別爲臺南市中西區及東區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唐男則爲陳男事務所的受僱律師。陳嫌加入詐騙集團後,負責處理集團旗下車手遭查緝後的法律相關事務,指派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監視其應訊過程,確保落網車手不會供出上游成員。

陳男取得落網車手的偵訊筆錄、是否遭羈押等資訊後,均轉給詐騙集團,由上游成員評估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讓集團得以存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