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交通違規開單量大 陳碧玉要求委外辦理員警迴歸專業

臺南議員碧玉認爲以1名警力7萬多薪水,用來處理違規單不符經濟效益,她建議委外,讓警力迴歸專業工作。(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臺南市1個月平均有7萬多件交通違規告發案件,皆由員警自行處理後續資料業務,1人1天可辦理60件,臺南市議員陳碧玉認爲以1名警力7萬多薪水,不符經濟效益,她建議參考其他縣市委外,讓警力迴歸專業工作,除可增加警力,也能減輕費用及員警負擔。

臺南市長黃偉哲同意先做處理公務機密效益評估,在不涉及個資保密下,可參考其他縣市作法,讓警力做專業。陳碧玉議員表示,臺南市最近3個月的交通違規告發件數,7月檢舉案有28015件、逕舉33301件、攔停14855件,總計76171件。8月檢舉案28175件、逕舉27672件、攔停13806件,總計69653件。9月檢舉案27955件、逕舉26583件、攔停25962件,總計80500件。她問警察局長詹永茂以年平均爲計,平均1年多少件交通違規案件呢?詹永茂說,每個月平均爲7萬多件。陳碧玉議員說,一位警員的薪水每個月約有7萬多,她問詹永茂,1位員警1天上班8個小時可處理幾件呢?詹永茂說,包含受理、截圖、告發、審覈及回覆程序,可處理60件。陳碧玉議員認爲這不符合經濟效益,尤其當前警力並不充足,應該仿效有些縣市已將此業務委外,讓警力迴歸專業工作。她表示,臺北市攔停委外每件不含郵資約7-8元,檢舉費用不含郵資每件15-16元。新北市攔停各分局自行辦理,逕舉每件委外11-12元。桃園市攔停每件7-8元、逕舉每件15-16人,皆不含郵資。陳碧玉議員指出,以員警薪資來計算,若委外,在攔停方面可僱用3人,逕舉方面可僱用2人。她質疑臺南市何以不委外,要自辦呢?警察局長詹永茂說,處理交通違規告發業務,臺南市自辦一年約爲1千萬元、其他縣市爲一千萬元以上,委外的臺北市爲2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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