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某籃球教練、助教猥褻性侵2球員 丟教職永不錄用

臺南市某間國中男子籃球隊教練與助教涉嫌猥褻、性侵男學生,遭到法院判刑。圖爲臺南地方法院。(中時資料照/程炳璋攝)

臺南市某國中籃球隊鄭姓男教練與李姓男助教去年猥褻2名球員,除了強行摸下體,其中1名球員遭強迫口交,2名球員無意間聊起彼此有相似受害遭遇,求助同校女籃教練,向校方、警方通報,全案才曝光,2名教練遭法辦,校方已停聘,教育局也提報登錄不適任教職人員,永不錄用。兩師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意,與2名受害球員和解,法官給予緩刑。

根據檢警調查,助教去年2月至3月間晚間,在教練寢室趁球員觀看手機影片,突從背後抱住球員、親臉頰、將手伸入球員內褲撫摸,球員轉身閃躲後才停止。男教練則在4月25日晚間,趁球員玩手機時,伸進褲內猥褻2次;4月28日凌晨,教練又到球員寢室把另名球員帶到浴室,「這條路很辛苦,要不要」,接着脫下該球員褲子,強行對球員口交。

事發後,2名受害球員都不敢聲張,也不敢回寢室,兩人偶然聊起才得知彼此有類似遭遇,於是轉而向該校女籃教練通報,全案才曝光。

臺南地院依對利用權勢性交與猥褻等罪,合併判李姓助教2年徒刑、緩刑3年,在判決確定2年內需接受5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另依性騷擾罪判決鄭姓教練5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同樣要保護管束,在判決確定1年內要接受2場法治教育,還可上訴。

臺南市教育局說,本案發生2020年4月底,案發後,學校立即通報,啓動調查機制,同時停聘當事人,經調查確認相關猥褻事件屬實,當年度6月提報登錄全國不適任教職人員、永不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