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里長候選人涉現金買票 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臺南地檢署查獲某里長候選人涉現金買票聲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選前之夜,臺南地檢署查賄不停歇。南檢專案團隊昨天指揮警調人員,持搜索票前往涉嫌以每戶2000元現金買票的某里長候選人住處等5處執行搜索,並傳喚里長候選人、樁腳1人,以及20位選民到案釐清案情後,26日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候選人獲准,椿腳則諭知3萬元保釋。
檢方指出,該里長候選人爲求順利當選,於11月間將現金交付予樁腳,再由樁腳發放每戶2000元給3位選民;其中有2位選民,還收到里長候選人透過樁腳轉交的西洋參或痠痛貼布等物。
此外,該里長候選人也於11月22日親自交付2000元給另名選民,並委託對方轉交給有投票權的兒子,約定投票給他,企圖以此影響選舉結果。
檢方訊問後,認定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今天凌晨當庭逮捕後,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樁腳則諭知交保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