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移工遭同鄉狠砍12刀慘死 3嫌均羈押禁見

臺南市安南區移工情殺案,團姓主嫌被裁定羈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安南區移工情殺案,涉案的黎姓、阮姓移工5日凌晨先被臺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主嫌團姓移工逃亡臺中落網後,6日也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指出,團男雖不否認與阮男、黎男攜帶開山刀1把、鐵棍1支,共騎機車前往潘姓移工位於安中路四段的宿舍,由他與阮男進入屋內,黎男在外把風,但矢口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繫於入屋後,潘男先對他們展開攻擊,只好拿刀亂揮保護自己。

經查,潘男的前胸、腹遭砍8刀,背部3刀,右手臂深達2/3處遭切開;左側胸腹部刀痕長達30餘公分,深及臟器,導致潘男胸腹腔臓器外露死亡,下手極爲兇殘,難認被告等人系遭被害人攻擊後,順手把刀揮幾下所致,被告所辯系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足認被告涉犯殺人罪嫌重大。

法官認爲,被告所涉系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犯後有逃亡之行爲;被警方拘提到案後否認有殺人之犯意,足認被告有畏罪逃亡之事實,以及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此外,被告犯後刪除其與共犯之間的message對話紀錄,所述與阮男、黎男供述情節有所出入;且被告作案用的開山刀,至今下落不明,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查,26歲越南籍團男因不滿同鄉的陳姓女友,5月分手,7月即與潘男交往,本月3日凌晨與潘男在電話中互嗆後,團男即與黎男、阮男共乘1輛電動機車,前往潘男宿舍談判,進而涉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