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人赴大馬表演遭逮報平安 家屬:義演還願未獲酬

4名臺灣人赴大馬錶演沒有工作簽證被捕,其中一名接獲報平安電話的淩姓家屬說,不瞭解劇團有無申請工作簽證,但母親沒有拿演出費,尤其,當時參與九皇爺聖誕,是以義演方式還願。

根據檳城移民局社羣媒體平臺臉書貼文,移民單位接獲檢舉稱外國公民在北海(Butterworth)一帶廟宇表演,但查扣護照顯示,他們僅有觀光簽證,沒有獲准的工作簽證,涉案者有4名臺灣人與2名新加坡人。這6人10日晚間遭查扣,當時正身着戲服登臺。

這起臺灣人未持工作簽證赴大馬錶演被移民局查扣事件,引發大馬檳城與臺灣劇團業者高度關注,負責檳城旅遊及創意經濟的行政議員(ExecutiveCouncillor )黃漢偉(Wong Hon Wai)重申,表演單位邀外國人演出或工作,應申請簽證,各國移民局都有法律規定。

記者今天透過大馬本地劇團業者取得與其熟識的家屬聯繫方式。淩姓家屬告訴中央社記者,他人在臺灣,當獲悉母親表演時被移民局官員帶走,心急如焚,除緊張之外,什麼事情也不能做,只能拜託大馬當地朋友或劇團幫忙注意所有情況,瞭解後續如何處理。

他指出,目前只能焦急等待,幸好家屬14日接獲母親從拘留營中的報平安電話,心中的大石才落地,通話過程中一直關心母親身體情況,因爲母親有高血壓與心臟衰竭,每天都要吃兩次藥控制。

淩姓家屬受訪說,他雖請託將藥物送進拘留營,但母親說「從頭到尾都沒有拿到藥物」。

由於整個通話過程只有2到3分鐘,淩姓家屬通話時不停地關心母親的身體健康狀況,沒有多詢問拘留營裡環境待遇?多少人住一間?僅說無法適應伙食。

淩姓家屬研判,如果他有接獲被關押的母親電話,代表其他在拘留營的臺灣人也接到報平安電話。

對於記者詢及表演工作簽證一事,淩姓家屬說,馬來西亞和臺灣、新加坡等地都有文化交流,也有很多團體會去大馬錶演,工作簽證通常是邀請單位詢問處理,他的母親並不瞭解對方有無申請工作簽證。

他認爲,母親在大馬也有認識的朋友,這次赴大馬一方面去旅遊,也由於碰到大馬民俗九皇爺聖誕,「我媽媽就是想要還願,我媽媽等於說是去義演」,並沒有拿任何演出酬勞。

另外,淩姓家屬說,劇團業者稱這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很多事情也不懂,只能四處奔波處理,瞭解是否罰款或其它處分,但不論如何,希望趕快釋放回到臺灣。

外國人進入馬來西亞必須從事與入境目相符的行爲,如以觀光名義入境,就不能經商或業務洽談,外國藝人在大馬登臺演出,需獲申請覈准,移民機關近年來不斷嚴查非法移民案件,警方多次呼籲莫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