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審議前 產業環團隔空喊話

環境部今天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工總認爲在沒有臺版CBAM的情況下,對國內產業衝擊大,所以應有合理的優惠費率;環團認爲維持一定的起徵價格,才能符合污染者付費的原則。

環境部今天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預計這次審議會將給出一般及優惠費率的建議值。

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於9月9日召開,委員建議一般費率起徵區間爲每噸碳新臺幣300至500元,預計2030年調升至1200至1800元。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江啓靖會前受訪表示,不反對接軌國際,但碳費只有臺灣有,而臺灣也沒有臺版CBAM(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因此沒辦法對國外進口高碳排的產品課稅,勢必會對臺灣產業衝擊非常大。

江啓靖指出,企業減碳需要錢、收碳費也是錢,排碳有價是趨勢,可是企業如何籌措投入減碳的經費也是應考慮的;臺灣主要貿易競爭對象,如中國、日本、韓國等,他們的制度設計碳定價不高。

江啓靖認爲,「300、500元都只是喊價」,若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要有很大的差距,差距不大、誘因就不強。所以重要的是配套措施、要做到什麼程度才能享優惠,這些才應該進一步思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氣候變遷暨公正轉型部主任林彥廷表示,環保團體認爲一般費率由500元起徵起,2030年至少達3000元;在有A、B兩種優惠費率的情況下,優惠費率B不應低於300元,較爲嚴格的優惠費率A爲100元,才能符合污染者付費的原則。

林彥廷指出,若依現在制度折扣再折扣,優惠費率可能淪爲10元、20元的銅板價,這樣的費率真的太低;雖然同意碳費制度趕快實施,但還是希望起徵價維持一定水準。

林彥廷強調,日前出席紐約氣候周,活動中也有遇到臺灣廠商,他們提到若費率過低,也會影響碳移除投資;制定合理的碳費就能夠帶動減碳誘因和相關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