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子法設計鬆綁 環團怒批政策淪「紅蘿蔔」放送

環團聯合聲明批評,環境部不只直接棄守徵收2024年整年的碳排量,更透過子法鬆綁企業減碳要求,淪「紅蘿蔔」大放送。(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29日公告攸關碳費徵收3項子法,代表臺灣正式進入碳有價時代,將在2025年起徵碳費、2026年收費。環團聯合聲明批評,環境部不只直接棄守徵收2024年整年的碳排量,更透過子法鬆綁企業減碳要求,淪「紅蘿蔔」大放送,大企業繼續轉嫁成本,影響溫管基金收入,將不足以支應政府推動的淨零轉型作爲,呼籲碳費每公噸500元起,優惠後不該低於300元。

環境部今年4月預告碳費3子法草案,重點爲碳費收費對象達成指定目標,並提出「自主減量計劃」,可向環境部申請覈定適用A、B兩種碳費的「優惠費率」;碳費徵收對象可透過抵換專案、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的減量額度(俗稱碳權),乘以1.2倍,扣除最高10%的排放量,藉此繳交較少的碳費;鋼鐵、水泥業等高碳泄漏風險事業可適用0.2、0.4及0.6的「碳泄漏風險係數值」,相當於可享有碳費打2折優惠。

由於環境部今天公告碳費子法,環境部次長施文珍說明,正式公告子法與草案差別主要有3項,包含環境部會在不揭露企業營業機密的情況下,對外公開碳費收費對象選擇的指定目標及預期減量程度;沒有改變企業使用國內外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的上限,分別爲10%、5%的規定,但環境部將依照實際情形,定期檢討扣除上限,原則上希望扣抵程度越來越少;變更部分行業別適用的減量目標。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透過聯合聲明批評,碳費子法設計過度鬆綁企業的減碳要求,恐淪「紅蘿蔔」大放送,與環境部長彭啓明上宣示2032年減碳40%仍遠遠不足。

環團聲明也痛批,環境部直接棄守徵收2024年整年的碳排量,2025年才起徵碳費,尤其碳費3子法納入2.5萬噸免徵額、打2折的高碳泄漏風險係數、國內外碳權抵扣最高15%收費排放量、放大國內碳權扣減比率至1.2倍,甚至延長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可以適用的時間,從原本的2025年後不能使用,延長至起徵前3年均可使用,還放寬了石化業、造紙業、紡織業的減量目標。

環團強調,上述設計都將對企業要繳交的「實質」碳費價格產生重大影響,恐無法提供企業減碳經濟誘因,拖累轉型進程,不僅讓水電補貼超過50年的大型財團繼續轉嫁社會及環境成本,更連帶影響由碳費作爲主要經費來源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將不足以支應政府後續推動淨零轉型。

環團呼籲,碳價應每公噸500元起徵,並逐年提升與國際接軌,優惠後的費率則不能低於300元,假設優惠後的碳費價格過低,企業恐需向他國繳納碳關稅,無法讓碳費留在國內做更有效益的運用,有損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