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化學廠排強鹼廢水入塔寮坑溪省1.4億元 不肖業者遭起訴

桃園龜山1間化學公司產製偏矽酸鈉,又稱固態水玻璃,製程中會產出含有液鹼廢水。53歲吳姓負責人等人2005年以前就將強鹼廢水排入塔寮坑溪,不法獲利1.4億餘元,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檢方提供)

桃園龜山1間化學公司產製偏矽酸鈉,又稱固態水玻璃,製程中會產出含有液鹼廢水。53歲吳姓負責人等人2005年以前就將強鹼廢水排入塔寮坑溪,不法獲利1.4億餘元,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檢方提供)

桃園龜山1間化學公司產製偏矽酸鈉,又稱固態水玻璃,製程中會產出含有液鹼廢水。53歲吳姓負責人等人2005年以前就將強鹼廢水排入塔寮坑溪,不法獲利1.4億餘元。桃園市環保局2023年10月開罰238萬元並要求停工,業者置之不理。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該化學公司產製偏矽酸鈉,又稱固態水玻璃,製程時會產出pH值大於等於12.5的強鹼廢水,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中的腐蝕性事業廢棄物,該工廠吳姓負責人、其56歲張姓丈夫、61歲張姓員工違法將廢水排放至塔寮坑溪,桃園市環保局2023年8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10月12日裁罰238萬餘元,並要求停工。

不過業者收到裁處書後,仍繼續業務,環保局2023年12月13日再度前往稽查,發現業者無視停工處分。桃園地檢署計算,業者節省成本,將廢水排到塔寮坑溪,不法所得總共獲利1億4059萬元。

檢方說,塔寮坑溪發源於桃園龜山新潮嶺西側,流域涵蓋龜山及新北樹林、新莊,並在新莊瓊林橋附近注入大漢溪,該公司及吳女等人犯行數十年來將營業成本外部化,獲取龐大利益,破壞周邊居民生存環境,更影響相關水體及土地永續利用之發展,惡性實屬重大,原應重懲,惟考量吳女等人事後坦承犯行,倘於審理時若願完全坦承犯行,建請就其等所涉犯罪量處適當之刑度或爲附條件緩刑之宣告,張姓員工與其他共犯供述之情節不符部分,亦建請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