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封口費"案宣判:34項罪名成立 但不予懲罰
當地時間1月10日,美國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就當選總統特朗普“封口費”案進行判決,裁定特朗普在此案中34項罪名成立,但鑑於其處於總統權力過渡程序的重要階段,無條件釋放,不予任何懲罰。
“無條件釋放”意味着特朗普將留有定罪記錄,但無需受到監禁、罰金或緩刑處罰。
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胡安·梅爾尚在宣讀判決時說,雖然對美國總統異乎尋常的法律保護超過其他因素,但這些保護“不會降低犯罪的嚴重性,也不會以任何方式讓犯罪變得正當”。
特朗普當天以視頻方式出席宣判聽證會,並堅稱自己無辜,沒有做任何錯事。曼哈頓地區檢方在聽證會上建議法官作出無條件釋放判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朗普在宣判後可以啓動上訴程序。特朗普隨後在社交媒體上宣佈,將會就這一判決提起上訴。
編輯: 盛韡鈺
責編: 周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