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額定資本額 彰銀駁臺新金

對於彰銀擬提高額定資本額,財政部、臺新金交鋒,彰銀18日也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提出反駁臺新金控董事意見

彰銀的五點回應,首先是主管機關規定自2019年起,資本適足率,第一類資本應達8.5%,且凡擬新設國外據點者,應再逐年增加2%,以目前而言,2016年第一類資本法定要求爲6.625%,加2%應爲8.625%,因彰銀海外佈局需要,如彰銀董事會已通過大陸申設子行案,彰銀的第一類資本恐有低於法定標準的可能。

其次,彰銀目前實收資本額與額定資本額僅餘50多億元空間,今年盈餘轉增資後,將達額定資本額上限,若日後巿場變化尚需召開股東臨時會變更章程,恐有不急因應之虞,實不利彰銀業務發展

再來,提高額定資本額純系銀行業務發展考量,無關臺新金與財政部間的訴訟等等。